1、公司名義申請: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空白處加蓋清晰公章);
2、個人名義申請:個人身份證復印件、以該個人為負責人的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且必須在該執照核定的經營範圍內申請註冊;
3、商標標樣。
二、商標國內註冊流程期限:
查詢商標可否註冊——辦理委托協議後即日申報——半個月到1個月左右(以商標局實際進度為準)下發國家商標局受理通知書——10個月左右(以商標局實際進度為準)初審公告——3個月公告期滿無人提出異議——期滿後2個月左右下發商標註冊證;
註:上述流程是指商標順利註冊情況,其中可能發生如下例外程序:
1、10個月左右商標局進行實審發現該商標不應該被核準註冊(申請商標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或有相同或近似商標在先),會下發商標駁回通知書,針對該駁回,申請人可在15日內申請復審;
2、商標公告3個月內,有他人提出商標異議,商標局會下發異議答辯通知書,針對該異議,申請人可在30日內做異議答辯。
商標註冊的官費是1000,委托代理的話壹般要收取800-1000不等的代理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