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都是形狀、圖案、色彩的結合;
2、均與具體的商品質量密切聯系;
3、都屬於知識產權的範圍。
不同之處有:
1、構成要素不同;
2、功能不同;
3、保護期限不同。
法律依據
2021年6月1日生效的《中華人民***和國專利法》第二條
外觀設計,是指對產品的整體或者局部的形狀、圖案或者其結合以及色彩與形狀、圖案的結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並適於工業應用的新設計。
《中華人民***和國商標法》第四條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對其商品或者服務需要取得商標專用權的,應當向商標局申請商標註冊。不以使用為目的的惡意商標註冊申請,應當予以駁回。
第八條
任何能夠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商品與他人的商品區別開的標誌,包括文字、圖形、字母、數字、三維標誌、顏色組合和聲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組合,均可以作為商標申請註冊。
本法有關商品商標的規定,適用於服務商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