鋁型材檢驗標準
Al-Frame Acceptance Standard
1 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太陽能電池組件的系列鋁型材的檢驗標準和通用規範。
適用於對組件鋁型材的來料進貨檢驗和生產過程檢驗。
2 引用標準
下列標準所包含的條文,通過在本標準中引用而構成本標準的條文,使用過程中應註意其標準的有效性。
MIL-STD-105E 逐批檢查計數抽樣程序及抽樣表
GB5237.1-2004 鋁合金建築型材 第1 部分:基材
GB5237.2-2004 鋁合金建築型材 第2 部分:陽極氧化、著色型材
3.檢驗要求
序號 項目 技術要求 使用工具和
檢驗方法 檢查
水平 AQL
1 外形尺寸 分別見各種規格的鋁型材圖紙 卷尺、遊標卡尺 S-2 2.5
2 材料 6063 T5 定期提供材質報告
3 表面硬度 韋氏硬度≥10 韋氏硬度計 S-1 2.5
4 氧化膜 磨砂氧化,GB5237.2 AA15級 測膜儀 S-1 2.5
5 型材彎曲度/扭擰度 ≤1.5mm 見4.1 Ⅰ 1.5
6 外觀質量 見下面具體要求 遊標卡尺、目視 Ⅰ 1.5
7 模具擠壓痕深度 ≤0.03mm 目視 Ⅰ 1.5
4. 檢驗方法
外形尺寸
按各種型材的圖紙要求檢驗。
材料
型材材料牌號為6063 T5,由供應商定期提供材質報告。
表面硬度
用硬度計在壹根型材內表面平均測試3~5個點的硬度,取平均值為測試硬度。
氧化膜
4.4.1氧化膜必須是采用磨砂氧化方式。外觀顏色按雙方確認的封樣實物標樣進行比對。4.4.2 在同壹根型材上,氧化膜厚度達AA15級,具體為平均測試5~8個點的氧化膜厚度, 單件平均膜厚≥15um,單件局部膜厚≥12um。
型材彎曲度/扭擰度
將型材緊貼在平臺上,借自重使其達到穩定時,沿型材長度方向測量得的型材底面與平臺最大間隙要求≤1.5mm
4.6 外觀質量
正常視力,在自然散射光條件下,不使用放大器,被檢型材放在距觀察者眼睛0.5m處,進行長達10秒的觀察。
4.6.1 型材表面應平整,不允許有起皮、裂紋、腐蝕、沈堿、凸點、氣泡等缺陷存在;
4.6.2 型材表面不應存在氧化不良,如局部明顯色差、麻點等;
4.6.3 型材棱角:
允許存在寬度≤1mm,深度≤0.5mm的缺口,個數小於1個/米:
沒有明顯深度的,目視擦毛或損傷比較輕微的長度≤30mm,個數≤1個/米
4.6.4 型材表面上允許有輕微的壓坑、碰傷、擦傷存在。
對於面積型的缺陷,如壓坑、磨損,沒有深度的面積≤5mm2,有深度的,但是深度≤0.2mm的面積≤2mm2
對於長條型的缺陷,如拉傷、劃傷、擦傷的程度:
寬度:裝飾面≤0.1mm,非裝飾面≤0.2mm裝飾面,長度見下表:
對於裝飾面:
長度L(mm) >50mm 30<L≤50 10<L≤30 L≤10
允許個數(個/米) 無深度的、輕微 0 2 3 4
有深度、但≤0.2mm 0 1 1 2
對於非裝飾面:
長度L(mm) 50<L≤80 30<L≤50 15<L≤30 L≤15
允許個數(個/米) 無深度的、輕微 1 3 4 5
有深度、但≤0.2mm 0 1 2 3
4.6.5 型材端頭允許有因深加工產生的局部變形,其縱向長度不允許超過5mm.
以上各項缺陷不允許相對集中,總計裝飾面不允許超過4個/米,非裝飾面不允許超過6個/米。
4.7 模具擠壓痕深度
原則上不允許超過0.03mm,可以目視沒有明顯的模具擠壓痕跡為合格。
5. 說明:
1、 型材外表面上下2面為裝飾面,側面為非裝飾面。
內表面的外觀質量為目視無明顯質量問題。
2、 對氧化膜的耐蝕性、耐堿性、耐候性等要求必要時請供應商提供相關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