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高等法院剛剛通報了9起涉及傳染病的刑事案件,11名被告分別被判處兩個月的刑事拘留至15年的有期徒刑不等,罰款1萬元至400萬元不等。記者了解到,其中涉及到了北京康佰馨大藥房假口罩案件,其董事長壹審判決有期徒刑十五年。
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獲悉,被告李某1、李某2、羅某在銷售假冒偽劣產品壹案中,被告李某1、李某2、羅某從山東某市購買了50多萬只口罩。並且上面標有3M商標涉嫌侵權。根據檢驗機構的檢查,其銷售口罩不符合相應國家標準。
朝陽法院認為,被告人李某等三人用極地的價格買入不符合規定的口罩進行銷售,三人的行為非常惡劣,並且他們以假亂真的行為均已構成犯罪。三被告人均因為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根據相關規定,認定為銷售偽劣產品罪並加以處罰。
三被告人在疫情期間發國難財,明知口罩在疫情期間非常緊缺,依舊執迷不悟,低價購進不合格的口罩進行銷售,嚴重的破壞了社會主義市場的經濟秩序,侵害消費者的合法消費權益,屬於危害疫情防控,應當從重處罰。
在***同犯罪中,李某2等兩人系從犯,依法減輕處罰。法院依法判決被告人李某1有期徒刑十五年,並且處罰四百多萬人民幣,其余兩人依法減輕處罰。除此之外,在朝陽市人民法院所審理的馬某涉嫌詐騙案中,經過法院查明證實,被告人馬某在北京朝陽區等地區,虛構事實真相,騙取被害人財務五百多萬元。在於某催要防護服用於急用時,馬某則壹直利用多種手段進行拖延時間,最終被起訴。法院以詐騙罪判處馬某有期徒刑十四年等相應懲罰,並且責令退還被害人人民幣五百多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