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商標查詢大全網 - 商標查詢 - 註冊地理標誌證明商標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註冊地理標誌證明商標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地理標誌作為集體商標、證明商標申請註冊的,除提交商標註冊申請書、申請人主體資格證明文件或者加蓋申請人印章的有效復印件、商標使用管理規則、商標圖樣等書件外,還應提交以下書件: 1、地理標誌所標示地區的人民政府或者行業主管部門授權申請人申請註冊並監督管理該地理標誌的文件。2、地理標誌所標示的商品的特定質量、信譽或者其他特征與該地理標誌所標示的地區的地域環境或人文因素決定的說明。3、地理標誌產品客觀存在及信譽情況的證明材料(包括:縣誌、農業誌、產品誌等)並加蓋出具證明材料部門的公章。4、地理標誌所標示的地域範圍劃分的相關文件、材料。相關文件包括:縣誌、農業誌、產品誌中所表述的地域範圍或者是省級以上主管部門出具的地域範圍證明文件。5、地理標誌申請人具備監督檢測該地理標誌能力的證明材料。申請人具備檢驗檢測能力的,提交檢驗設備清單及檢驗人員名單,並加蓋申請人的公章。申請人委托他人檢驗檢測的,應當附送申請人與具有檢驗檢測資格的機構簽署的委托檢驗檢測合同原件,並提交該檢驗檢測機構資格證書的復印件及檢驗設備清單、檢驗人員名單,並加蓋其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