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由發動機、底盤、車身、電器四部分組成。
壹、發動機:曲柄連桿機構、配氣機構、燃料供給系、點火系、潤滑系、冷卻系和起動系。
二、底盤:傳動系、行駛系、轉向系和制動系。
傳動系是將發動機動力傳給驅動輪 ,由離合器、變速器、萬向傳動裝置、主減速器等總成組成。
行駛系由車架、轉向橋、驅動橋、懸架、車輪等組成。
轉向系由轉向器和轉向機構組成。
制動系壹般由兩套獨立的裝置組成,即行車制動系統和駐車制動系統。
三、車身:用以安置駕駛員、乘客和貨物。
四、電器:由電源、點火系、起動系以及汽車照明系、信號系及儀表等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