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辦理<<進出口電池產品備案書>>流程
電池備案流程壹、企業登記(已登記的企業不用) 通過互聯網進入網址 從頁面“網上辦公”中“工業品檢驗監管系統”進入,在“企業登記”欄目進入“新用戶註冊”,填寫網上登記資料。資料提交成功後,攜帶企業的營業執照、檢驗檢疫登記證(復印件)等相關資料到深圳局11樓1112室審核。 二、輸入電池備案申請資料1、已登記的企業: 通過互聯網進入網址 從頁面“網上辦公”中“工業品檢驗監管系統”進入,在系統登錄輸入“用戶”名(檢驗檢疫登記號或者臨時登記號)和“密碼”進入企業檔案,點擊“備案管理”進入“備案申請”。2、未登記的企業:(臨時輸入資料)進入“工業品檢驗監管系統”頁面,從頁面的右邊“電池備案申請”進入輸入資料,註意申請人的資料不能錯,尤其是企業的登記號。3、資料審核提交資料成功後,在書面申請書上記下電腦提示的電池備案申請編號,按照“電池備案需要的資料和樣品”的要求攜帶相關的資料和樣品,到深圳檢驗檢疫局輕紡處1112室審核。 註:1、用戶名就是檢驗檢疫登記號或者臨時登記號2、沒有檢驗檢疫登記號的企業可向輕紡處登記壹個臨時登記號。 電池備案需要的資料和樣品 深圳地區進出口電池產品的制造商、進口商或進口代理商應在電池產品進出口前向深圳檢驗檢疫局輕紡處申請備案。備案時填寫“進出口電池產品備案申請表”——《備案申請表》,並提交以下文件及樣品:壹、 提交文件: 1、委托書——申請企業法定代表人授權經辦人員辦理備案的委托授權書; 2、營業執照——進口電池產品的進口商或進口代理商,出口電池產品制造商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 3、汞含量聲明——進口電池產品制造商對其產品汞含量符合中國法律法規的聲明; 4、產品描述——電池制造商對電池產品的結構、電化學體系、品牌、規格型號、產地、外觀及標記的文字說明(特殊情況可由代理商提供)。5、其他資料——特殊情況我局要求提供的其它進出口資料。 二、提供樣品1、進口鋅錳電池、堿性鋅錳電池(扣式電池除外)由備案申請人提供樣品30只(同壹品牌、同壹規格型號、同壹產地)。2、電池生產企業的出口鋅錳電池、堿性鋅錳電池(扣式電池除外)由檢驗檢疫局抽樣30只(同壹品牌、同壹規格型號、同壹產地)。3、其他進出口電池由備案申請人提供樣品5-10只,對體積大、質量重的電池產品備案申請人可提供實物照片(需清晰顯示品牌、規格型號、產地等標記)。根據需要檢驗檢疫局可留存樣品。 三、出證——《電池備案書》1、對經審核不含汞的電池產品,或扣式電池(暫時不需要檢測)可直接簽發《進出口電池產品備案書》。(無特殊情況可當日取證)2、對含汞的以及必須通過檢測才能確定其是否含汞的電池產品,須進行汞含量專項檢測。五個工作日後取證3、對進出口的光身電池以及《備案書》難以描述清楚的進出口電池產品,以照片或清單形式作為《備案書》的附頁(特殊情況可采取附樣方式)。 四、《備案書》有效期為壹年——備案申請人應在有效期截至前壹個月,按上述要求提供相關資料及樣品到檢驗檢疫局辦理下壹年度的進出口電池產品《備案書》。(可憑進出口電池產品制造商對其產品未曾更改結構、工藝、配方等有關制造條件和對其產品汞含量符合中國法律法規的書面聲明) 聯系電話:0755-83886110 李小姐傳真:0755-833903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