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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般來說,商標設計工作都是委托logo設計公司設計的,商標的字體不是隨便采用字庫的,因為字庫的字在商標中來運用,首先,沒有獨特性,其次,字庫字體直接使用有被訴訟侵權的風險。所以正規靠譜的商標設計公司,壹般都是根據客戶情況原創設計或在字庫的基礎上改造單字而應用到商標上。
如果現在商標已經用了字庫字體,已商業發布使用字體,最好追溯版權,取得授權或更換字體,規避法律風險。
比如A委托B設計文字商標,B購買了某正版的字庫產品進行設計,並將最終的文字商標出售給A進行後續的復制、發行,那麽A對該文字商標的使用是合法的。因為B購買正版字庫產品時,即同時取得了以合理期待的方式行使該知識產權的默示許可,不需在購買行為之外另行獲得許可。
但是,若字庫權利人對於購買者有明確、合理且有效的限制,且購買者已接受這壹限制,則應認定相應後續使用行為不屬於購買者合理期待的使用行為。比如字庫權利人限制購買者B使用字庫字體設計商標,B在認同該限制條件的情況下依然使用該字庫字體設計商標,那麽A從B處購買的文字商標就可能涉及到侵權。
?《商標法》有關字體的著作權的規定
《商標法》規定,申請商標註冊不得損害他人現有的在先權利。該“在先權利”包括他人在先的著作權。於是,便產生了壹個疑問,商標中使用的文字字體,是否可能侵犯他人在先的著作權呢?
商標指的是任何能夠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商品與他人的商品相區別開的標誌,包括文字、圖形、字母、數字、三維標誌、顏色組合和聲音等。文字,正是商標構成的主要要素之壹。
漢字,不同於其他語言的書寫文字,其經過幾千年的演變,形成了豐富多樣的字體,不同的字體風格都具有壹定的審美價值,也因此誕生了書法這樣壹門表現藝術。正因漢字字體具有審美價值,我國法律便將其納入美術作品行列,享受著作權法的保護。
商標中使用他人設計的字體是否構成侵權,不能簡單的從壹個角度來看,而且各地法院的判例也有差異,不足以論必然。商標中使用的文字字數有限,往往不過三兩個,因此對於單字是否構成美術作品,享有著作權的保護,是爭議的焦點。另者認為單字不構成美術作品,字體庫才構成美術作品。其次,商標中使用的文字字體使用是否侵權,還要追根溯源。
註冊商標文字使用風險最低的而且最經濟的辦法
面對字體公司免費誘惑用戶使用而又拿侵權抓收益的無恥做法,是被廣大用戶批評的。但是作為設計師的我,肯定是支持版權保護,支持著作權合理性保護的。字體公司打擊侵權行為是正確的。不過也給我們中小設計服務機構提供了機會。只要我們合法取得版權,或者利用自身技術和創造力為客戶設計字體,對中文以及字體行業的發展是有益的。
綜合來講,註冊商標文字使用風險最低的而且最經濟的辦法就是,不要隨便打幾個字庫的字就去註冊商標,那不但使妳的客戶看到商標、品牌認為妳沒有實力和用心服務,也在後期的企業品牌形象發展中帶來最原始的阻礙,往往最後還是得換,勞神費時費錢。而是應該花小錢請靠譜的有字體設計能力的設計服務者設計壹款符合商標品牌特質的字體或圖形。這樣看著是花小錢,實際是長遠中的省大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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