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稅的定義
對經濟活動中簽訂的各種合同、產權轉讓文件、營業賬簿、權利許可等應稅憑證征收的稅收。印花稅由購買粘貼印花稅票的納稅人按照規定的計稅比例和定額繳納,即完成納稅義務。
證券交易印花稅,由普通印花稅發展而來,屬於行為稅。按照壹筆股票交易的成交金額,買賣雙方同時征收,基本稅率為0.1%(註:原稅率為0.3%)。經國務院批準,從2008年4月24日起,證券和股票交易印花稅稅率由千分之三調整為千分之壹,基金和債券不征收印花稅。
印花稅的由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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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稅是壹種非常古老的稅收。人們對它很熟悉,但對它的起源卻知之甚少。從稅收史論的角度來看,任何壹種稅種的“出臺”都與當時的政治經濟需要密不可分,印花稅的產生也是如此。其間不乏奇聞軼事。
公元1624年,荷蘭政府遭遇經濟危機,財政困難。當時執政的統治者莫裏斯為了解決財政需要,提出增加稅收來解決支出困難,但他害怕人民反對,於是請政府大臣出謀劃策。大臣們討論了壹下,卻想不出壹個兩全其美的妙法。於是,荷蘭的統治階級采用公開招標的方式,尋求新的稅收設計方案和巧妙的斂財方式。印花稅是從成千上萬申請者設計的方案中選出的“傑作”。可見印花稅的產生比其他稅種更具傳奇色彩。
印花稅的設計者是原創的。他觀察到,人們在日常生活中使用大量的文件,如合同和貸款憑證,這些文件是連續的。所以壹旦征稅,稅源會非常大;而且人們還有壹種心理,認為憑證只要經過政府蓋章就成為法律文件,在訴訟中可以得到法律保障,所以願意接受繳納印花稅。就像這樣,印花稅被資產階級經濟學家譽為稅負輕微、稅源繁榮、手續簡單、成本低廉的“好稅”。英國的柯樂貝說:“稅收的技術就是拔最多的鵝毛,聽最少的鵝叫”。印花稅就是這種具有“聽鵝最少”特點的稅種。
65438-0624年印花稅最早出現在荷蘭之後,由於印花稅簡單易用,歐美國家紛紛效仿。丹麥1660征收印花稅,法國1665,美國1671,奧地利1686,英國1694。在很短的時間內,它就成為世界上廣泛使用的稅種,風靡全球。
印花稅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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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概念: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中列明的已簽名書、收憑證的單位和個人,均為印花稅的納稅人,應按規定繳納印花稅。
應稅憑證:
(1)購銷、加工合同、建設工程合同、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貸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質的文件;
(二)產權轉讓;
(3)業務書籍;
(4)權利和許可;
(五)財政部確定的其他稅收憑證。
二。稅率:印花稅稅目稅率表
稅收項目
範偉
稅率
納稅人
說清楚
1購銷合同
包括供貨、預購、采購、購銷結合及合作、調劑、補償、易貨等合同。
按購銷額的萬分之三貼花。
承包人
2加工合同
包括加工、定制、修理、修理、印刷、廣告、測繪、檢測等合同。
按加工或承包收入的萬分之五貼花。
承包人
3 .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
包括勘測和設計合同。
以0.5 ‰的比例貼花
承包人
4建築安裝工程合同
包括建築安裝工程合同。
按合同金額的萬分之三貼花。
承包人
5財產租賃合同
包括房屋、船舶、飛機、機動車輛、機械、器具、設備等的租賃合同。
按租賃金額的千分之壹貼貼花。稅額不足壹元的,加貼壹元。
承包人
6貨物運輸合同
包括民用航空運輸、鐵路運輸、海上運輸、內河運輸、公路運輸和聯運合同。
按運輸費用的萬分之五貼花。
承包人
文件作為合同的,按合同蓋章。
7倉儲合同
包括倉儲合同。
按存儲成本的千分之壹貼貼花。
承包人
倉單或棧單作為合同使用,應按合同蓋章。
8貸款合同
銀行及其他金融機構與借款人簽訂的借款合同(不包括同業拆借)
按貸款金額的0.5 ‰貼花。
承包人
文件作為合同的,按合同蓋章。
9財產保險合同
包括財產、責任、擔保、信用和其他保險合同。
按保險費收入的千分之壹貼花
承包人
文件作為合同的,按合同蓋章。
10技術合同
包括技術開發、轉讓、咨詢、服務和其他合同。
按照含量的萬分之三貼上貼紙。
承包人
11產權轉讓文件
包括財產所有權和著作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專有技術使用權等轉讓文件。
按照裝量的萬分之五貼貼花。
證據的
12業務賬簿
生產經營賬簿
記錄資金的賬簿按實收資本和資本公積總額的0.5 ‰加蓋印章。
會計師
13權利和許可證照片
包括房屋產權證、營業執照、商標註冊證、專利證、政府部門頒發的土地使用證。
其他賬冊每本加貼五元。
接受者
其他規定見《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
三。印花稅的申報和繳納
1.哪些單位申報印花稅?
繳納印花稅的納稅人應當在相應的完稅憑證上申報繳納印花稅;個人繳納印花稅的,只辦理印花稅申報,暫不實行納稅申報。
2.哪些憑證用於印花稅納稅申報?
(1)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質的文件:
購銷合同、貨物運輸合同;
加工合同、倉儲合同;
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和借款合同;
建築安裝工程合同、財產保險合同;
財產租賃合同、技術合同等。
(2)產權轉讓。
(3)商業書籍。
(4)權利許可。
(五)財政部確定的其他文件。
3.納稅人設立專門登記簿是為了什麽?
印花稅納稅義務人的應納稅憑證,應在設冊和領冊時加蓋印花並繳納。同時,要設立印花稅專用登記簿,記錄合同名稱、簽訂日期、稅率、對方單位名稱、應稅憑證所含稅額,並按日、按序逐壹記錄,便於稅務機關匯總申報和監督檢查。
印花稅納稅人應當認真填寫印花稅納稅申報表,並在規定的期限內報送當地主管稅務機關。
4.哪些單位可以不設立印花稅專用登記簿?
對實行匯總繳納印花稅並按規定報送印花稅納稅申報表的單位,應稅憑證管理仍實行原辦法,不必按日序逐壹登記。
5.納稅人的哪個部門應該負責納稅申報?
納稅人的財務部門負責印花稅的納稅申報,指定專人負責各種應稅憑證的管理、印花稅的繳納,並按要求填寫印花稅申報表。
6.應該用哪些方法納稅?
印花稅納稅人使用印花稅票納稅,使用繳款書納稅,在設立應稅憑證時由監督機構監督納稅的,應當申報其憑證納稅。
7.應在何時申報?
印花稅各納稅申報單位應按季度申報,並於每季度結束後10日內將《印花稅申報表》或《監管委托申報表》報送當地地方稅務局。
機關、團體、部隊、學校等只辦理稅務登記的印花稅納稅人,可於次年壹月底前向當地稅務機關申報上壹年度的稅款。
8.印花稅的申報期和納稅期是如何規定的?
申報時間:每季度結束後十日內,所有印花稅納稅人應按季度申報,並向當地稅務機關報送《印花稅申報表》或《監管代表報告表》。機關、團體、部隊、學校等只辦理稅務登記的印花稅納稅人,可於次年壹月底前向當地稅務機關申報上壹年度的稅款。
印花稅的納稅期限在印花稅應稅憑證設立和領取時蓋章繳納。實行印花稅匯總繳納的單位,繳納期限最長不超過壹個月。
印花稅是對經濟活動和經濟往來中簽署和收到的應稅經濟文件征收的壹種稅。1988年8月,國務院頒布《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同年6月10+0日恢復實施。
印花稅的特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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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憑證稅和行為稅性質;
2.廣泛的收藏;
3.稅負相對較輕;
4、由納稅人完成納稅義務。
壹、印花稅納稅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 *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收取本條例所列票證的單位和個人,都是印花稅的納稅人。具體為:1,承包人,2,記賬人,3,抵押權人,4,收款人。
第二,印花稅的征稅對象
現行印花稅只對《印花稅條例》所列憑證征稅。具體分為五類: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產權轉移的文件、營業賬簿、權利、許可及財政部確定的其他憑證。
三。印花稅的計稅基礎
根據稅目不同,印花稅有從價計征和從量計征兩種方式。
(a)確定從價稅的計稅基礎。1,各類經濟合同,以合同記載的金額、收入或費用為計稅依據;2、產權轉讓是以賬面所載金額為計稅依據;3.記錄資金的營業帳簿,應以實收資本和資本公積總額為準。
(二)特定稅種情況下計稅依據的確定。其他特定課稅之營業帳簿、權利及執照,以應課稅數量為準。
第四,印花稅的稅率
現行印花稅采用兩種稅率:比例稅率和定額稅率。
比例稅率有五個檔次,分別是1‰、4‰、5‰、3‰、0.5‰。
固定稅率適用於營業帳簿稅目中的權利許可和其他帳簿,單位稅額為每件五元。
詳見《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印花稅稅目稅率表。
動詞 (verb的縮寫)應納稅額的計算
按比例稅率計算應納稅額的方法應納稅額=稅額×適用稅率
按固定稅率計算應納稅額的方法應納稅額=憑證數量×單位稅額
計算印花稅應納稅額應註意的問題...
六、納稅環節和納稅地點
印花稅納稅聯應在賬簿設立或接收時加蓋。特殊的...
印花稅壹般在當地繳納。關於...
七、印花稅的繳納方式
印花稅由納稅人按照規定自行計算應納稅額,壹次性購買並粘貼壹枚郵票(以下簡稱貼花)繳納。
為簡化貼花手續,應納稅額較大或貼花次數較多的,納稅人可向稅務機關提出申請,采取繳款書代替貼花或按期匯繳的辦法。
關於稅收貼花的其他具體規定。...
八、印花稅票
稅務收據是繳納印花稅的完稅憑證,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監制。它的面值以人民幣為單位,分為十美分、二十美分、五美分、壹美元、兩美元、五美元、十美元、五美元和壹百美元九種。
印花稅票是有價證券。
印花稅票可由單位或個人代售,稅務機關支付5%的手續費,款項來源從實際繳納的印花稅中提取。
九。印花稅的稅收優惠
已繳納印花稅的憑證復印件或復印件;
財產所有人將財產贈予政府、社會福利單位和學校的書面證明;
國家指定的收購部門與村民委員會和農民個人簽訂的農副產品收購合同;
無息和貼現貸款合同;
外國政府或者國際金融組織向中國政府和國家金融機構提供優惠貸款的合同。
商店、零售點對零星加工修理業務出具的修理單不得蓋章。
房地產管理部門與個人訂立的用於居住和生活的租賃合同,暫免蓋章;
對鐵路、公路、航運、水路為快遞行李、包裹出具的托運單,暫免加蓋印花。
對鐵路、公路、航運、水路為快遞行李、包裹出具的托運單,暫免加蓋印花。
企業與主管部門簽訂的租賃合同不屬於財產租賃合同,不應予以認定。
X.非法處理印花稅
納稅人有下列行為之壹的,由稅務機關根據情節輕重予以處罰:
1.不貼或者少貼稅票的,稅務機關除責令其補貼稅票外,並可處以應補貼稅票金額3至5倍的罰款;
2.對未按規定註銷、領用已加蓋印花稅票的,稅務機關可處以未註銷、領用印花稅票金額1 ~ 3倍的罰款;
3.納稅人將所附印花稅票取下重復使用的,稅務機關可以處以重復使用印花稅票金額5倍以下或者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
4、偽造印花稅票的,由稅務機關提請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股票交易印花稅的97%歸中央政府,其余歸地方政府*
印花稅暫行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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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壹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凡簽署本條例所列的書簿和收取憑證的單位和個人,都是印花稅的納稅人(以下簡稱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繳納印花稅。
第二條下列憑證為應稅憑證:
1.購銷、加工合同、建設工程合同、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貸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質的文件;
2.產權轉讓的證明文件;
3.商業書籍;
4.權利和許可;
5.財政部確定的其他稅收憑證。
第三條納稅人應當根據應納稅憑證的性質,分別按照比例稅率或者計件定額計算應納稅額。具體稅率和稅額,依照本條例所附的印花稅稅目稅率表確定。
應納稅額不足1毛的,免征印花稅。
應納稅額在壹角以上的,稅收尾數不足五分的不算,超過五分的按壹角繳納。
第四條下列憑證免征印花稅:
1.已繳納印花稅的憑證復印件或復印件;
2.財產所有人將財產捐贈給政府、社會福利單位和學校的證明文件;
3.經財政部批準免稅的其他證明。
第五條印花稅由納稅人按照規定自行計算應納稅額,壹次性購買並加蓋印花(以下簡稱貼花)繳納。
為簡化貼花手續,應納稅額較大或貼花次數較多的,納稅人可向稅務機關提出申請,采取繳款書代替貼花或按期匯繳的辦法。
第六條稅收票證應附在完稅憑證上,由納稅人在每張稅收票證的騎縫上加蓋作廢或註銷印章。
已粘貼的郵票不得重復使用。
第七條應稅憑證應當在制發或者領取時加蓋印花。
第八條同壹憑證由雙方或多方簽署,且各方各執壹份的,各方應在每份憑證上加蓋足額印章。
第九條。如果修改後印花憑證中包含的金額增加,則增加的金額將由印花補貼。
第十條印花稅由稅務機關負責征收管理。
第十壹條國家稅務總局監督印花稅票的制作。面值為人民幣。
第十二條開具或者辦理完稅證明的單位,有監督納稅人依法納稅的義務。
第十三條納稅人有下列行為之壹的,稅務機關應根據情節輕重予以處罰:
1.稅務機關除責令其補貼稅款外,可以處以應補貼稅款20倍以下的罰款;
2.違反本條例第六條第壹款規定的,稅務機關可以處以未繳或者註銷印花稅票金額10倍的罰款;
3.違反本條例第六條第二款規定的,稅務機關可以處以重復使用印花稅票金額30倍以下的罰款。
偽造印花稅票的,由稅務機關提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四條印花稅的征收管理,除本條例另有規定外,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暫行條例》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本條例由財政部負責解釋;實施細則由財政部制定。
第十六條本條例自1988+10月1日起施行。
附件:
印花稅稅目和稅率表
稅收項目
範偉
稅率
納稅人
說清楚
1
購銷合同
包括供貨、預購、采購、購銷結合及合作、調劑、補償、易貨等合同。
按購銷額的萬分之三貼花。
承包人
2
加工合同
包括加工、定制、修理、修理、印刷、廣告、測繪、檢測等合同。
按加工或承包收入的萬分之五貼花。
承包人
三
建築工程勘察設計合同
包括勘測和設計合同。
以0.5 ‰的比例貼花
承包人
四
建築安裝工程合同
包括建築安裝工程合同。
按合同金額的萬分之三貼花。
承包人
五
財產租賃合同
包括出租房屋、船舶、飛機、機動車輛、機械、器具、設備等。
按租賃金額的千分之壹貼貼花。稅額不足壹元的按壹。
金屬貼花
承包人
六
貨物運輸合同
包括民航、鐵路運輸、海運、內河運輸、公路運輸和聯運合同。
按運輸費用的萬分之五貼花。
承包人
文件作為合同的,按合同蓋章。
七
倉儲合同
包括倉儲合同。
按照每千分的存儲成本。
壹個貼花
承包人
倉單或棧單作為合同使用,應按合同蓋章。
八
貸款合同
銀行及其他金融機構與借款人簽訂的借款合同(不包括同業拆借)
按貸款金額的0.5 ‰貼花。
承包人
文件作為合同的,按合同蓋章。
九
財產保險合同
包括財產、責任、擔保、信用和其他保險合同。
按保額的0.3 ‰貼花。
承包人
如果文檔用作合同,請按。
合同貼花
10
技術合同
包括技術開發、轉讓、咨詢、服務和其他合同。
按照含量的萬分之三貼上貼紙。
承包人
11
產權轉讓文件
包括財產所有權和著作權、商標專用權、專有權、專有技術使用權等轉讓文件。
按照裝量的萬分之五貼貼花。
證據的
12
生產經營賬簿
記錄資金的帳簿,
按固定資產原值和自有流動資金總額申請貼花。其他賬冊每本加貼五元。
會計師
13
權利和許可
包括房屋產權證、營業執照、商標註冊證、專利證、政府部門頒發的土地使用證。
按件貼花五元
接受者
世界證券交易印花稅概述
美國:廢除1966;
日本:1999廢止;
新加坡:2001取消,證券交易零稅率。
歐洲:
壹、歐盟(當時的歐盟)指令1969:“...成員國征收的證券印花稅造成雙重征稅和歧視,構成對資本自由流動的不對稱幹涉,因此應通過稅收協調予以取消……”;
b、德國:1991年廢止;
c、瑞典、芬蘭:金融工具交易稅在80年代推出失敗,不僅導致國家稅收下降,還導致股票交易外流,流向歐洲其他金融中心,所以先開征後取消;
d、法國、比利時:征收中,但超出固定稅率,有上限;
e、英國:征集、廢議議題;
印度:從6月1,a,交割交易:從0.1%提高到0.125%;b、交割前交易:稅率由0.02%提高到0.025%,由買方繳稅。
中國證券交易印花稅稅率變動壹覽表
1990 6月28日,深圳頒布《股權轉讓和個人持有股票所得稅收暫行規定》。起初對股票交易征收印花稅,賣方按交易額的0.6%繳納。
1990 165438+10月23日,深圳也對股票購買者征收0.6%的印花稅。1991為了刺激低迷的股市,深圳將印花稅稅率調整為0.3%。1991年10月10日上海證券交易所對股票買賣雙方實行雙向征收,稅率為0.3%。
1992 6月12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國家體改委聯合發布《股份制試點企業稅收問題暫行規定》,明確規定交易雙方分別按照0.3%的稅率繳納印花稅。
65438+5月0997鑒於當時證券市場存在過度投機的傾向,證券交易印花稅稅率由0.3%提高到0.5%。
1998 6月12為使證券市場穩步發展,經國務院批準,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將稅率由0.5%降至0.4%。
1999 6月1為搞活b股市場,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中國再次將b股交易稅稅率降至0.3%。
2001,11,16起,財政部調整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稅率。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買賣、繼承、贈與證券交易所的a股、b股股權轉讓憑證,由交易雙方按照0.2%的稅率繳納。
2007年5月30日,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稅率由現行的1‰調整為3‰。也就是說,交易、繼承、贈與辦公室簽署的a股、b股股權轉讓文件,當事人應當分別按照3‰的稅率繳納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
2008年4月24日,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稅率由現行的3‰調整為1‰。也就是說,對於證券交易所買賣、繼承、贈與的a股和b股股權轉讓數據,當事人分別按照1‰的稅率繳納證券交易印花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