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仿品牌服裝,也就是賣假冒牌子的服裝,屬於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違法行為。
對此,《商標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二條規定,“對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罰款數額為非法經營額3倍以下;非法經營額無法計算的,罰款數額為10萬元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