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頭商標註冊需要準備材料如下:
1、企業申請,準備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加蓋公章;2、標樣;3、選擇註冊類別十個具體商品名稱。每份申請註冊費用可以選擇壹個類別內的十個具體的商品名稱,每增加壹個商品名稱,增加150元;4、申請人提供:收信人、收信地址、郵編、傳真電話。以上資料請最好以電子郵件方式或傳真方式發到商標局。根據申請人的資料,商標局會制作《申請文件》,傳真給申請人,簽字確認內容後傳真回商標局。15個工作日左右下發〈受理通知書〉。申請人在收到〈受理通知書〉後就可以使用該商標,但是只能用TM標誌。
法律依據:
《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第二十條 企業的印章、銀行賬戶、牌匾、信箋所使用的名稱應當與登記註冊的企業名稱相同。從事商業、公***飲食、服務等行業的企業名稱牌匾可適當簡化,但應當報登記主管機關備案。
《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第四十壹條 已經登記註冊的企業名稱,在使用中對公眾造成欺騙或者誤解的,或者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應當認定為不適宜的企業名稱予以糾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