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9月20日,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下發《保健食品清理換證方案(征求意見稿)》,業內期待已久的保健食品換證工作即將開始。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將對保健食品生產企業原來批準的證書重新登記審核,以往兩種批準文號“衛食健字”及“國食健字”將被統壹規範為“國食健字”。保健食品行業面臨重新洗牌的格局更加清晰和深刻。
對需要換證的保健食品證書的所有者來說,按照方案規定,以下幾點需要格外引起註意。
壹、換證時效為三個月
企業必須在通知發布之日起3個月內,填寫《保健食品換證申請表》,並將申報資料報送所在地的省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二、六個月的市場緩沖期
方案規定:保健品企業獲得新的保健食品證書6個月後必須使用新的保健食品標簽、說明書。在此之前使用原標簽說明書生產的保健食品允許在保質期內銷售。
三、未換證保健食品將徹底出局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將根據換證工作進展情況分期分批公告已經換發的新的批準證書和批準文號,同時廢止和註銷原相應的保健食品批準證書和批準文號。換證工作結束後,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將公告廢止和註銷2005年7月1日前批準的未申請換證和未予換證的保健食品批準證書和批準文號。
四、清理換證期間,壹般不受理產品的變更和技術轉讓申請
雖然事件還不確定,但正式方案應該很快就能出臺。按照該規定,如果需要申請變更和技術轉讓的保健食品企業需盡快辦理相關手續,否則只能在自行完成換證工作再變更或轉讓了。
五、保健食品功能名稱將趨於統壹
本方案明確規定,保健食品功能名稱為(輔助)抑制腫瘤的,應該將(輔助)抑制腫瘤功能改為免疫調節功能。這表示,sfda已經開始著手進行保健食品功能名稱統壹的工作。
六、清理換證設立重點範圍
1、保健食品名稱不規範的。
2、保健食品的批準證書的格式和說明書的內容與現行規定不壹致的。
3、產品所使用的原料、輔料不符合相關文件規定的。
4、原功效成分或標誌性成分的檢測方法與現行國家規定的檢測方法不壹致的。
5、原料或產品存在食用安全性問題的將不予換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