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據《專利代理條例》第十五條,專利代理人資格考試的申請人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年滿18周歲且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二)具有高等學校理工科大專以上學歷;
(三)從事科學、技術或者法律工作兩年以上;
(4)熟悉專利法及相關法律知識。
5.問:註冊程序是什麽?
答:報名時應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證、工作證明(原件)、學歷證明(原件),交近期壹寸免冠照片三張,按要求填寫報名表壹式兩份,到考點所在城市的考試報名地點報名。
報考人員也可將報名表壹式兩份、有效身份證件、工作證明、學歷復印件、照片以信函方式寄至考點所在地考試領導小組。采取信函舉報方式的人員,應在報名截止時間前將申請材料寄出。逾期發出,報名無效。采取信函舉報方式的人員,應在考試前壹天將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工作證明、學歷證明原件和準考證交考點市考試組織單位查驗。
報名參加2004年全國專利代理人資格考試的人員還應交納由國家知識產權局和財政部共同制定的30元人民幣的考試報名費。
6.問:考試形式、科目和評分系統是什麽?
答:2004年全國專利代理人資格考試仍以閉卷和書面回答的形式進行。除“申請文件寫作”科目外,其他三科均為答題卡形式。
考試分為四科,每科滿分為100。
考試科目有:
(1)專利相關的基本法律知識
(2)專利申請文件的撰寫
(3)專利申請程序、審批程序和文獻檢索。
(4)專利審批標準、審查和無效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