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交申請日期——美國專利商標局(USPTO)負責聯邦政府的商標註冊。收到註冊申請後,PTO會進行形式審查以確定其是否符合商標註冊的基本要求。如果符合,PTO會簽發日期並在提交申請兩個月後發給申請人壹份通知書。如果不符合要求,則將所有材料包括申請費全部退還給申請人。
2.審查——在提交申請四個月後,PTO的審查員將負責審查並決定該商標能否註冊。如不能,審查員會發函註明退回理由或者需要做的改動。申請人必須在收到信後六個月內答復,否則該申請即終止。如果申請人的答復不能成立,審查員將發出最終駁回。申請人可上訴商標審查及上訴委員會。駁回的主要理由是在先註冊的商標與之相似。與申請商品或服務相關的帶有描述性的商標,帶有地理名稱或其它原因的商標,也可能會被駁回。
3.異議——如果註冊申請沒有被退回或申請人答復理由成立,該商標即會被印制在商標公告上。PTO將給申請人發出通知以告之公告日期。此後30天為異議期。
4.發證——如申請基於商標在先的實際使用且沒人提出異議,PTO將於公告12個星期後頒發註冊證。
如商標註冊申請仍是基於申請人將善意使用該商標的聲明,PTO將於12個星期後頒發通知書。申請人在6個月內可以(1)使用此商標並提交使用聲明,或者(2)申請6個月延展期。只有當特別標註時才可延長此期限。使用聲明提交並通過後,PTO將頒發註冊證書。
美國商標註冊申請流程
1. 律師代表企業或個人向美國專利和商標局提出申請。申請中要包括所有產品或服務的國際分類 、申請人已經用過該商標的證明、商標樣本 、和申請費用。
2. 在向美國專利和商標局遞交申請後二到五個月,專利和商標局就會發給壹個收據(Receipt)。收到收據以後,就可以在此商標上註明“TM ”字樣。
3. 有兩種可能。壹種可能是美國專利和商標局的審查律師寄給妳壹個 所謂處理動作(office action,也稱拒絕信)。在處理行動信中,專利和商標局的審查律師會說明妳的申請 有什麽問題。壹般常見的問題是產品的描述不符合要求,商標不清楚,圖像不符合要求等。對這樣的問題,專利和商標局的審查律師通常會給妳更改建議。還有壹個處理行動的原因是妳註冊 的商標可能會和已經註冊的商標混淆。遇到這種情況,美國國際商會的律師均可進壹步研究申請處理解決方案。
另壹種可能是收到專利和商標局的公告通知 ( Notice of Publication)。在登報公布的壹個月內,如果沒有人反對,妳會收到專利和商標局頒發的註冊證明書和註冊通知(Notice of Allowance)。 這時妳就可以註明 TM, 妳的商標就算正式註冊上了。
4. 在這之後,在妳正式使用商標後,和收到註冊通知的六個月之內,妳要向專利和商標局報備。
最後,六年之後,還要向專利和商標局提出使用通知(Statement of Use)。否則,專利和商標局會把妳的商標當作自動放棄處理。
美國商標註冊所需材料
1.個人申請:申請人身份證或護照復印件;
2.公司申請: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加蓋公章;
3.申請商標的圖樣(規格為4×4CM至10×10CM)或文字樣本;
4.申請商品或服務項目;
5.申請人企業名稱,中英文地址,聯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