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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果進口流程攻略

水果進口流程,具體如下:

1、國外需要提供單證:主要為出口國的原產地證和衛生證書,動植物檢驗檢疫證書,這三個證書缺少,那要辦理進口水果手續就無所說起了。其他的生產日期說明、生產商成分說明、自由銷售證明而顯得沒有這麽重要,當然該提供的單證資料還是不能缺少的;

2、國內辦理手續:首次進口水果的企業,首先是要去到進口口岸商檢局做企業進口水果的備案的;辦理水果進口檢驗檢疫證書,而對於新品種水果的進口,商檢也是要求對於進口的水果做壹個標簽的備案審核的。這兩個環節是商檢部門對於水果進口之前的監管,而對於進口清關之後的食品,商檢部門還有作出抽樣檢驗的要求。由專業的鑒定部門,檢測出水果的成分,以確保水果的成分與國外生產商提供的成分比例是壹致的;

3、水果進口清關:目前海關部門對於新進口的水果審價不壹,因為對於而言,是分為四個等級的。所以在審價上的區別也是比較大,而且沒有壹個定量標準。故此,目前海關更多的是采取壹種保證金的形式,以確保貨物的快速通關運作;

4、水果進口抽樣化驗:進口水果都需要做抽樣化驗的,確定成分是否與申報的壹致,確定是否符合國家進口水果的最低要求。

進口水果標簽申請需要資料:

1、出口企業衛生許可證;

2、產品生產商或經銷商營業執照;

3、該產品在生產國(地區)的官方允許銷售的證明或原產地證明;

4、商標授權使用書或授權加工書;

5、標簽所標註內容的說明材料;

6、食品標簽的樣張5套,難以提供樣張的,可提供有效照片,或者掃描打印樣張;

7、飲料或紅酒,如產品的配料未“純天然”等,或產品為“高””低”,或涉及年份、酒齡、榮譽證明等特征性指標的提供原產地有限說明材料。

綜上所述,經過提供單證,國內辦理手續,水果進口清關,水果進口抽樣化驗才可進口水果。

法律依據:

《進境水果檢驗檢疫監督管理辦法》第四條

禁止攜帶、郵寄水果進境,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