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材料采購計劃是否按照國家批準的工程設計、定額、進度、投資進行編制。
2、實施重點項目材料采購計劃。第十壹條材料采購合同審核要點:
1.物資采購合同雙方的資格和名稱。
2、產品名稱,應是全稱、註冊商標和標簽、生產廠家、產品規格、型號、等級、顏色和包裝標準。
3、產品技術標準,有國家強制性標準或行業強制性標準的,不得低於國家強制性標準或行業強制性標準,沒有國家強制性標準的,沒有行業強制性標準的,由雙方協商簽訂,在條款中應明確規定執行什麽標準、標準號、代號等。如果買方有特殊要求,應按合同約定的技術條件執行,並在合同中規定抽樣標準、方法和比例,只有在安裝運行後才能發現存在固有質量缺陷的產品,並在合同中規定提出質量異議的條件和時間。
4.產品數量和計量單位按法定計量標準執行,交付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增減條款、運輸損耗按相關要求明確規定。
5.合同中應規定產品的交貨單位、交貨方式、運輸方式、到貨地點、收貨單位或交貨單位、交貨期限。
6、驗收方法,可采用數量清點和質量檢查的方式,質量檢查問題應明確界定。
7、產品價格,由物價部門從其規定管理,其他雙方根據市場價格協商訂貨。
8.結算方式。按照銀行結算方式簽訂合同。
9.違約責任應明確雙方或壹方違約時的責任方式和標準。第十二條物資采購管理費標準和資金管理審核要點:
1,執行國家和地方相關政策法規。
2.物資部門共同承包供應的物資,應共同收費,不得超重。
3、基建、變更和技術措施項目材料資金的分配和使用。
4.維修項目材料和資金的分配和使用。
5、財政部門對資金使用的監督和審計。第十三條電力物資招標審核要點:
1,招投標項目是否為國家計劃項目。
2、招標、投標資格、條件審查。
3.招標範圍、方式、程序和文件。
4、投標條件、投標紀律等。
5.評標和定標的公正性、合理性、合法性和真實性。第十四條物資運輸,特別是大型輸變電設備運輸審核要點:
1.按照《大型運輸企業資質管理辦法》審核運輸企業資質。
2、大型運輸的可行性研究和費用審查。
3.大型運輸合同審查。
4.大件運輸計劃應經相關部門批準。第十五條鋼材合作銷售部署審核要點:
1.加入“代理制”成員單位的條件和程序。
2、正確行使會員單位的權利。
3.會員單位履行義務審查。
4、特殊情況下,材料調配能力。第十六條材料采購會計審核要點:
1.會計賬簿和賬戶的正確性和完整性。
2、執行國家規定的銀行結算辦法。
3.不同結算方式下會計處理的合規性。
4、材料采購成本核算的真實性和正確性。第四章審核程序第十七條物資采購管理中各類合同的審核可不出具審核通知書,審核完成後可直接簽署意見,壹般不出具審核報告。根據需要和可能,應在簽約前、履約期間和履約後進行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