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商標的註冊程序大致可以分為申請遞交、商標審查、審查或駁回意見(可能出現)、申請公告、註冊登記五個階段。
(1)申請遞交階段(2-5天 )
準備申請所需的各項信息並提交,比如申請人中英文信息,商標標樣,產品或者服務名稱,使用證據(如有)。申請提交後(2-3個工作日)會下達商標申請號。
(2)商標審查階段(5-8個月)
如果申請符合最基本的形式要求,那麽申請會被分配到某個審查官手上,USPTO的審查官將對申請註冊的標誌進行審查看它是否符合法律的規定,是否與已註冊的商標有沖突,並決定其能否註冊。
(3)審查意見階段(可能出現)
如不能註冊,審查員會發函給申請人說明具體出現的技術或者程序上的問題,申請人必須在收到信後6個月內進行答辯,否則被認為放棄申請。
(4)商標公告階段(30天 )
如果審查員對申請註冊的商標沒有反對意見或者申請人答辯成功,該商標即會在USPTO的商標公告上(每周壹期)。公告期為30天,任何第三方可以提出異議或者要求延長異議提出的時間。
(5)註冊登記階段
在商標公告期間,沒有收到任何異議,商標局便會核準註冊。
對於意向使用的商標,還有壹個補交使用證據的階段。從遞交申請到註冊總***所需的時間,在沒有異議的情況下8-12個月。
美國商標的有效期為10年,期滿如需繼續使用的,須在期滿前6個月內辦理續展。續展壹次的有效期為10年,續展次數不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