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在深圳的生活壓力非常大,但是依然阻止不了那些心懷夢想的人們,畢竟深圳對那些奮鬥創業青年來說,是壹個充滿激情和夢想的城市。說到創業,不得不說商標,今天要給大家介紹的是關於深圳商標的轉讓方式。
深圳商標轉讓有三種方式,分別為合同轉讓、繼承轉讓、因行政命令而發作的轉讓。
1、合同轉讓
轉讓人通過合同,規定轉讓註冊商標的內容、相互間的權利、義務和違約責任等,這種形式的轉讓壹般是有償的,即轉讓人通過轉讓註冊商標專用權而收取壹定的轉讓費用。
2、繼受轉讓
註冊商標的繼受轉讓,有兩種情況:
(1)註冊所有人(自然人)死亡即其生命結束後,有繼承人按繼承程序繼承死者生前所有的註冊商標。
(2)作為註冊商標所有人的企業被合並或被兼並時的繼受移轉。
3、因行政命令而發生的轉讓
這種轉讓形式壹般發生在公有制國家。這裏說的行政命令主要是那些引起財產流轉的計劃和行政。例如我國國有企業根據行政命令發生分立、合並、解散或轉產,必然會發生註冊商標主體變化的問題。
以上就是深圳商標轉讓方式的相關內容了,如果想要進行商標轉讓的話,建議選擇壹個靠譜的商標代理機構進行辦理,這樣成功率會高很多,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