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收集證據:要保留商標被撤銷、無效宣告的證據,以及使用證據等。
2、積極應訴:根據商標法的規定,商標局撤銷或宣告商標無效的,要按照正常商標侵權案件進行處理。當事人要積極應訴,並收集相關證據,如使用證據、銷售合同、廣告宣傳證據等,以證明商標的使用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