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是用來區分壹個經營者的品牌或服務與其他經營者的商品或服務的標誌。我國《商標法》規定,經商標局核準註冊的商標,包括商品商標、服務商標、集體商標、證明商標,享有商標專用權,受法律保護。如果是馳名商標,會受到跨類別法律的保護。
商標權是商標專用權的簡稱,是指商標主管機關依法授予商標所有人以國家法律保護其註冊商標的專有權。商標註冊人有權依法支配其註冊商標,禁止他人侵犯,包括其註冊商標的專用權、受益權、處分權、續展權和禁止他人侵犯權。商標是用於區分不同來源的商品和服務的商業符號,由文字、圖形、字母、數字、三維符號、顏色組合、聲音或上述元素的組合構成。
按照定義,以前沒有人可以註冊商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