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權人:(以下簡稱甲方)
被授權方: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在進行市場調查、明確定位並熟悉瑞草堂健康服務中心管理及加盟方案內容後,向甲方申請設立瑞草堂健康服務中心。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瑞草堂健康服務中心管理加盟方案》的條件和規定, 甲方授權乙方在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設立瑞草堂健康服務中心(以下簡稱健康中心)
第1條:設立授權
1.乙方完全認同甲方的“瑞草堂”系列產品、經營理念和商業模式,並充滿信心。
2.在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有權使用瑞草堂健康服務中心的商號、品牌、服務標誌及其他相關標誌、標簽和招牌。
3.乙方在使用甲方標識和經營產品時,不得損害瑞草堂的品牌形象和經營其他產品。
第2條:運作方式
1.健康中心成立後,乙方應向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營業執照,辦理稅務登記證和衛生許可證。經營範圍必須包括:食品、保健食品、化妝品、保健器械、健康咨詢服務、信息傳播、品牌推廣等。
2.乙方自行籌措資金,獨立辦理相關業務手續,自主經營,自負盈虧,承擔壹切經營債權債務;
3.乙方應配備相應的基礎設施,如檢測儀器、電腦、傳真機、電視機、DVD等辦公設備;
4.乙方經營時必須明碼標價,執行甲方制定的全國統壹零售價格,並向消費者提供相關收據。
第3條:合作方式
1.乙方向甲方出示身份證,並向甲方申請加入位於_ _ _ _ _ _ _ _ _ _ _市的瑞草堂健康服務中心
2.健康中心會以八折的價格配送商品,服務費(產品標價的7%)可以預付。銷售給優惠客戶的產品可按六折計算積分,銷售給普通消費者的部分由甲方按20%的比例返還。折扣、服務費、回扣等。均按產品價格計算;
3.乙方壹次性購買5萬元(按匯款金額計算),甲方贈送健康檢測儀器壹套;
四、累計購買,支付定金4000元,並由甲方提供壹套健康檢測儀器。累計購買金額達到6萬元(按匯款金額計算)時,退還保證金,儀器歸健康中心所有;
5.月銷售額達到18000元以上,可獲得3%(產品價格)的返點。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壹、甲方的權利
1.甲方有權根據市場發展變化,對乙方的商品品種配置方案提出建設性的參考意見;
2.隨時檢查乙方的經營狀況、商品銷售、庫存和執行價格;
3.若乙方根據瑞草堂健康服務中心管理及加盟計劃與消費者發生沖突,甲方可從乙方最近三次購買中扣除返利;
4.如乙方違反本合同,導致甲方企業形象嚴重受損,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賠償相關經濟和名譽損失。
二。甲方的義務
1.按照合同規定及時向乙方提供貨物。
2.向乙方提供店鋪裝修設計方案和中心區域劃分方案。
3.向乙方提供定期或不定期的專業培訓及相關信息。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壹、乙方的權利
1.按合同約定在約定地點進行瑞草堂系列產品的經營;
2.有權擁有甲方授權的健康中心對外經營所產生的壹切合法權益;
3.負責健康中心的人員招聘、業務管理和對外銷售;
4.有權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和交流活動..
二。乙方的義務
1.維護“瑞草堂”品牌形象,實事求是地介紹甲方公司及產品,不做誇大虛假宣傳或其他有損甲方形象的廣告活動。
2.按時向甲方提供業務報告和貨物盤點報告,定期與甲方保持聯系,並將健康中心店面照片發送給甲方備案;
3.遵守法律法規,規範經營,獨立承擔經營期內的壹切民事、經濟和法律責任;
4.乙方不得損害甲方及其他瑞草堂健康服務中心的聲譽,不得攻擊、貶低其他公司及其產品,廣告內容不得與國家現行法律法規相抵觸。
5.乙方不得利用甲方的業務關系銷售或推銷其他公司的產品。不得誘導或強迫銷售人員推銷甲方以外公司的產品..
第6條:貨物的購買和交換
第壹,購買
1.根據甲方公司的產品訂單采購產品;
2.按照采購訂單的金額將全部貨款匯給甲方;
3.匯款後將匯款收據和訂單傳真至甲方公司確認(匯款前務必與甲方確認匯款賬號)。
第二,交換商品
1.為了充分保護客戶的權益,維護正常的生產經營秩序,甲方在營銷過程中遵循自願、互惠、互利的原則,制定本兌換制度。
2.甲方竭誠為健康中心提供優質產品。如發現發貨錯誤或產品質量問題,健康中心可及時與甲方物流部聯系,按相關規定進行換貨。
3.保健中心辦理換貨手續時,應填寫換貨申請表,連同該批貨物的隨附清單,由負責人簽字,連同待換貨產品壹起退回甲方公司。核實後可以更換。
備註:
1.換出的產品可按交貨日起3個月內同值產品換,6個月內同值產品50%換。
2.兌換的商品必須是正品,不能是贈品或打折商品,並支付10%理貨費。
3.所有宣傳資料恕不退還。
4.衛生所應按照“先進先出”的原則銷售商品。應維持最低安全庫存,當庫存不足時,應及時補貨。
第七條:違約責任
1.如乙方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連續三個月未補貨,且半年內每月匯款金額低於2000元,且無書面說明,甲方有權單方面提前終止合同,取消乙方的特許經營權..終止後,甲方可在該區域重新建立健康服務中心;
2.乙方如變更店鋪地址和代表,應書面通知甲方並征得甲方同意。乙方私自轉讓經營權的,視為乙方違約;
3.如任何壹方因不可抗拒的不人道因素影響合同的執行,應向另壹方提交無法履行合同的書面報告。相關事宜可由雙方協商解決。
第八條:合同期限、終止和爭議解決
1.本合同期限為壹年,自_ _ _ _ _ _年月日起生效
2.合同期滿,乙方不繼續經營或不續約的,即失去特許經營權,雙方應在合同期滿後10天內辦理結算手續。乙方應將帶有甲方商標標識的授權委托書、標誌和資料返還給甲方..
3.本合同經雙方代表簽字後生效。如有爭議,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壹方均可向合同簽訂地的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四。合同履行過程中,任何壹方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或有嚴重影響對方名譽的行為,守法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追究違法方的責任。
5.本合同壹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身份證號碼:
簽署日期: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簽約地點: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