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通過朋友介紹我老公的,我父母都在事業單位工作,收入比較穩定,所以家裏條件還可以,老公來自農村,家裏只有壹個老母親,而且還沒有工作,所以條件差點。
認識了半年左右,我們就戀愛了,後來結婚的時候,由於婆家條件差,我沒要彩禮,而我父母也是非常明事理的人,也順從了我的意思。
結婚後我發現,婆婆這個人特別的節約,幾個月都不買壹件衣服,每次出去買菜都要討價還價,不到最後,她絕對不付錢。婚後第壹個中秋節,我跟老公商量,想給婆婆壹千塊錢,讓她買幾件衣服,但是老公卻不同意,說婆婆年紀大了,不用買衣服。
我當時實在想不通,婆婆可是他的母親啊,竟然連壹千塊錢也不舍得給。後來我才知道,原來婆婆是老公的養母,是在老公16歲的時候嫁過來的。
我得知這個原因後勸老公,雖然婆婆是他的養母,但是畢竟把他養大成人了,不能這樣對待婆婆,但是老公卻說:“她是把我養大了,但是她也只是供我吃飯而已,我現在也供她吃飯啊,沒有對不起她”。我看老公這樣說,我也不勸他了。
過了幾天,我瞞著老公給婆婆買了幾件衣服,然後把商標扯掉,說是我母親剩下的。婆婆見到新衣服很高興,直誇我孝順,我讓婆婆穿上試試,誰知道婆婆剛穿上,就被老公看到了,他走到我跟前,直接給了我壹巴掌。
我當時直接蒙了,我疑惑的問老公:“妳打 *** 什麽?”。老公生氣的說:“雖然我們家窮,我不舍得給咱媽買衣服,但是妳也別拿妳媽剩下的衣服過來啊,妳這樣做是看不起我嗎?”。
我覺得老公有點不可理喻,我要給婆婆買衣服,他不同意,現在讓婆婆穿剩衣服他又覺得丟人,他到底是什麽意思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