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德裏商標國際註冊是根據《商標國際註冊馬德裏協定》或《商標國際註冊馬德裏協定有關議定書》的規定在馬德裏聯盟成員國間所進行的商標註冊。
辦理馬德裏商標國際註冊申請的方法:
申請人資格
申請人必須具有壹定的主體資格,申請人應在我國設有真實有效的工商營業場所,或在我國境內有住所,或擁有我國國籍;
申請條件
申請國際註冊的商標必須已經在我國啟動壹定的商標註冊申請程序,申請人指定保護的國家是純 “馬德裏協定” 締約方,申請國際註冊的商標必須是在我國已經獲得註冊的商標;
辦理途徑
委托國家認可的商標代理機構辦理或由申請人自行向商標局提交申請;
辦理步驟
準備申請書件 → 向商標局國際註冊處提交申請書件 → 根據《收費通知書》的規定繳納註冊費用→領取國際註冊證;
受理機構
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國際註冊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