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國家禁止燃煤的政策是,根據物資部、國家計委《關於合理用煤限制煤炭消費暫行規定的通知》,在非采暖地區,除部分特種生產廠房或車間、醫院、涉外賓館等外,,經當地政府和有關部門審批後可用於供暖,不得供應其他燃煤用於供暖。特殊需要也要嚴格控制,不得隨意擴大範圍,不得提前或延長采暖期。即在沒有集中供暖的地區,建議居民購買使用清潔燃料和清潔型煤進行供暖,部分地方政府會有相應的補貼購買清潔燃料。與其他清潔能源取暖方式相比,清潔型煤取暖成本相對較低,尤其是今年煤價飛漲,部分居民反映用不起煤取暖。如果他們購買清潔型煤取暖,可以得到壹些補貼,可以減輕壹些負擔。
《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
第三十二條
國務院有關部門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采取措施,調整能源結構,推廣清潔能源的生產和使用;優化煤炭利用,推進煤炭清潔高效利用,逐步降低煤炭在壹次能源消費中的比重,減少煤炭生產、使用和轉化過程中大氣汙染物的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