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申請
企業普通商標申請註冊需提供:
商標圖樣(黑色或彩色)
營業執照副本掃描件;聯系人、電話、收件地址、郵編;選擇好的產品/類別和服務項目;(分類提供,超過10個每多壹項產品多27元)
(企業名義加急商標註冊需提供:
商標圖樣(黑色或彩色)聯系人、電話、收件地址、郵編;選擇好10個以內產品(類別提供超過10個每多壹項產品多27元);
另:快遞公司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在空白處蓋上公司公章;空白A4紙兩張在“左下角”蓋上公司公章至公司。
個人申請
個人名義普通商標申請註冊需提供:(個人加急和個人普通需提供資料壹致)
商標圖樣(黑色或彩色)
個體戶營業執照副本掃描件;個人身份證正反面掃描件;聯系人、電話、收件地址、郵編
以自然人名義辦理商標註冊、轉讓等申請事宜,除按照有關規定提交《商標註冊申請書》、商標圖樣等材料外,還應註意以下事項:
壹、個體工商戶可以以其《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登記的字號作為申請人名義提出商標註冊申請,也可以以執照上登記的負責人名義提出商標註冊申請。以負責人名義提出申請時應提交以下材料的復印件:
(壹)負責人的身份證;
(二)營業執照。
二、個人合夥可以以其《營業執照》登記的字號或有關主管機關登記文件登記的字號作為申請人名義提出商標註冊申請,也可以以全體合夥人的名義***同提出商標註冊申請。以全體合夥人的名義***同提出申請時應提交以下材料的復印件:
(壹)合夥人的身份證;
(二)營業執照;
(三)合夥協議。
三、農村承包經營戶可以以其承包合同簽約人的名義提出商標註冊申請,申請時應提交以下材料的復印件
(壹)簽約人身份證;
(二)承包合同。
四、其他依法獲準從事經營活動的自然人,可以以其在有關行政主管機關頒發的登記文件中登載的經營者名義提出商標註冊申請,申請時應提交以下材料的復印件:
(壹)經營者的身份證;
(二)有關行政主管機關頒發的登記文件。
五、自然人提出商標註冊申請的商品和服務範圍,應以其在營業執照或有關登記文件核準的經營範圍為限,或者以其自營的農副產品為限。
六、對於不符合《商標法》第四條規定的商標註冊申請,知識產權局不予受理並書面通知申請人。
申請人提供虛假材料取得商標註冊的,由知識產權局撤銷該註冊商標。
七、普通商標註冊申請時間為12個月,但是按照實際情況,商標註冊時間壹般為1年。(2014.05.01實施新的商標法,初審為6個月,商標註冊申請時間壹般為12個月)
八、辦理轉讓商標申請,受讓人為自然人的,應參照上述事項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