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商標有時間限制嗎?
壹、註冊商標有時間限制嗎 商標權 的期限也稱註冊商標的有效期,它是指商標所有人在壹定的時間內對註冊的商標享有專用權。 我國 商標法 規定註冊商標的有效期為10年。 註冊商標有效期的計算應自商標核準註冊之日起計算。所謂核準註冊之日,即是核準註冊公告之日。應註意,如果有提出異議,但經裁定異議不能成立而核準註冊的, 商標註冊申請 人取得商標專用權的時間自初審公告三個月期滿之日起計算。 商標保護期限自 商標註冊 公告之日起十年,但期滿之後,需要另外繳付費用,即可對商標予以續展,次數不限。續展要在規定的續展期內辦理。 二、商標保護措施有哪些 商標保護措施主要有以下幾種: (壹)協商解決。 商標註冊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 代理 人與對方當事人就相關的商標事宜協商解決; (二)向人民法院起訴。 商標註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商標註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有 證據 證明他人正在實施或者即將實施侵犯其註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如不及時制止,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在起訴前向人民法院申請采取責令停止有關行為和 財產保全 的措施。為制止 侵權行為 ,在證據可能滅失或者以後難以取得的情況下,商標註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可以在起訴前向人民法院申請保全證據。商標註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是中國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可自行起訴,也可以委托國內具有商標代理資格的代理人起訴;商標註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是外國人或者外國企業的,應當委托國家認可具有商標代理資格的組織代理(國家指定的代理組織名單可在本網站查詢),或者按其所屬國和中國簽訂的協議或者***同參加的國際條約辦理,或者按對等原則辦理; (三)請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 請求人的主體資格應當符合以上第(2)項規定的情形。請求人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提出處理請求時,負有 舉證責任 ; (四)向公安機關舉報。 對有證據顯示侵權人已經涉嫌構成犯罪的,將已經掌握的涉嫌犯罪的線索向 管轄 地的公安機關舉報。對公安部門偵查終結,檢察院已經受理並提起 公訴 的案件,可同時向受案的人民法院提出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 (五)向海關申請知識產權保護備案。 商標註冊人及其代理人通過向海關申請知識產權保護備案後,發現侵權嫌疑商品即將進出境的,可以向該批商品進出境地的海關申請采取保護措施。 綜上可知,在我國註冊商標有時間限制,不過在保護期限屆滿之前允許商標權人申請續展,如果可以及時的續展,那其實對註冊商標的保護可以說就是沒有期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