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機關及登記規定新加坡商業登記局(ROC)是新加坡唯壹負責公司登記的機關。所有公司和商號的設立都必須在中華民國註冊。申請註冊公司從事商業活動,除銀行/金融/保險/證券/通信/運輸/等對環境有影響的行業和生產行業外,新加坡註冊公司需要向政府相關行業管理部門申請,設立商業機構和公司只需在註冊局註冊即可。
二、新加坡公司的獨立法人地位新加坡公司法規定了註冊法國商標的條件,新加坡股份有限公司具有獨立法人地位。
三。註冊資本/實收資本及註冊費新加坡公司法規定,設立公司的最低註冊資本為654.38+萬新幣,實收資本為2元新幣。股東可以隨時決定增加註冊資本並足額繳納資本,只需在登記處填寫表格並繳納費用。
四。設立新加坡公司需提交的文件1)章程及細則;2)守法宣誓書;3)身份證明;(四)董事任命書和資格證明;5)公司註冊地址和辦公時間報告。此外,新加坡註冊公司的董事、經理、公司秘書、審計師的詳細名單及股票發行記錄必須在公司成立後壹個月內提交。
動詞 (verb的縮寫)董事新加坡有限公司必須至少有兩名董事,其中壹名必須是新加坡公民或新加坡永久居民或就業許可證持有人。公司章程應規定董事人數、退休和連任方式。
6.審計師新加坡公司成立後6個月內,必須指定壹家註冊會計師事務所作為公司的審計師。審計員的任務是獨立審查公司的財務報表,並在公司年終結賬時提交審計報告。
7.新加坡公司秘書必須在新加坡公司成立後的6個月內任命公司秘書。其職責包括:1)及時向商事登記局登記員提交《公司法》規定的報表和表格;2)妥善保管公司名稱和會議紀要;3)必要時,在新加坡註冊的公司簽署並確認各項合同和董事會決議。4)確保公司文件正確加蓋公司印章。
8.新加坡公司的註冊地址公司必須有註冊地址。註冊地址或辦事處名稱的變更必須在14天內通知註冊局。
9.新加坡就業許可和新加坡工作許可公司在新加坡成立後,如果打算派遣人員在新加坡負責業務,可以向新加坡人力部申請就業許可。就業證適用於大專以上學歷,工資2500元/月以上的人群;工作證適合薪資和教育水平較低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