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必須登記而未登記在市場銷售的,責令限期申請登記,並可對違法經營額5萬元以上處以相應罰款;
(2)將未註冊商標作為註冊商標的,予以制止、限期改正、通報並處以相應罰款;
(3)構成犯罪的,依法予以刑事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