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的條列列舉的有13項(包括上述實收資本、資本公積和賬本,執照的貼花)要征收 印花稅 ,分別為: 1、 購銷合同 包括供應、預購、采購、購銷結合及協作、調劑、補償、易貨等合同按購銷金額0.3‰貼花。 2、 加工承攬合同 包括加工、定做、修繕、修理、印刷、廣告、測繪、測試等合同按加工或承攬收入0.5‰貼花。 3、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包括勘察、設計合同按收取費用0.5‰貼花。 4、建築安裝 工程承包合同 包括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按承包金額0.3‰貼花。 5、 財產租賃合同 包括租賃房屋、船舶、飛機、機動車輛、機械、器具、設備等合同按租賃金額1‰貼花。 6、 貨物運輸合同 包括民用航空運輸、鐵路運輸、海上運輸、內河運輸、公路運輸和聯運合同按運輸費用0.5‰貼花。 7、倉儲 保管合同 包括倉儲、保管合同按倉儲保管費1‰貼花。 8、 借款合同 銀行及其他金融組織和借款人(包括 融資租賃合同 但不包括銀行間同業拆借)所簽訂的借款合同,按借款金額0.05‰貼花。 9、財產 保險合同 包括財產、責任、保證、信用等保險合同,按收取的保險費收1‰貼花。 10、 技術合同 包括技術開發、轉讓、咨詢、服務等合同按所記載金額0.3‰貼花。 11、產權轉移書包括財產權和版權、 商標 專用權、 專利權 、專有技術使用權***5項產權轉移書據、 土地使用權 出讓/ 轉讓合同 、 商品房 銷售合同 (包括股份制企業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股票,因購買、 繼承 、贈與所書立的產權轉移書據)按所記載金額0.5‰貼花。 12、營業賬簿納入會計核算的生產、經營用賬簿記載資金的賬簿按實收資本和資本公積的合計金額0.5‰貼花。其他賬簿按件貼花5元。 13、權利、許可證照包括政府部門發給的 房屋產權證 、工商 營業執照 、 商標註冊 證、 專利 證、 土地使用證 按件貼花5元。
法律客觀:《財政部對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第5079號建議的答復》第四條
印花稅方面,對金融機構與小微企業簽訂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稅;企業通過股權增發等方式進行直接融資,如果實收資本和資本公積合計金額相比已繳納印花稅合計金額增加的,自2018年5月2日起,對按萬分之五稅率貼花的資金賬簿減半征收印花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