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標到期後,延期需要商標註冊人在期滿前十二個月內按照規定辦理續展手續,如果逾期的,至多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經商標局核準的,商標註冊人就繼續具有商標的專用權。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商標法》第三十九條
註冊商標的有效期為十年,自核準註冊之日起計算。
第四十條
註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商標註冊人應當在期滿前十二個月內按照規定辦理續展手續;在此期間未能辦理的,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每次續展註冊的有效期為十年,自該商標上壹屆有效期滿次日起計算。期滿未辦理續展手續的,註銷其註冊商標。
商標局應當對續展註冊的商標予以公告。
二、商標註冊需要什麽材料
1、《商標註冊申請書》壹份。委托商標代理組織代為辦理的,還應提交《商標代理委托書》壹份;
2、商標圖樣;
3、提交企業《營業執照》副本或經發證機關簽章的《營業執照》復印件,申請填報的商品或服務項目不得超過核準登記的經營範圍;
4、辦理集體商標和證明商標申請還應提交集體商標、證明商標的申請人主體資格證明和商標使用管理規則;
5、用人物肖像作為商標申請註冊的,必須提供肖像權人授權書並經公證機關公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