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侵權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時,認定侵權行為成立的,責令立即停止侵權行為,沒收、銷毀侵權商品和主要用於制造侵權商品、偽造註冊商標標識的工具,違法經營額五萬元以上的,可以處違法經營額五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經營額或者違法經營額不足五萬元的,可以處二十五萬元以下的罰款。對五年內實施兩次以上商標侵權行為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應當從重處罰。
1、商標目前分為45大類,分別對應不同的商品和服務,其中第1類-第34類為商品類,第35類-第45類為服務類。個人註冊商標的類別必須與營業執照上經營範圍相關,但是公司主體申請的卻不受這個限制,可以註冊全類商標。
2、企業可以根據企業現有經營範圍和所要涉及的行業領域進行選擇註冊商標類別,還可以註冊相近類別,以後可以再慢慢擴大註冊範圍,但是壹定要持續觀察市場,要對新增的商品進行監控,避免被他人搶註。如果是較大型的企業,實力允許的情況下,建議進行全類註冊,以防有不懷好意的個人或企業搶註商標或者近似商標,對企業產生負面影響或者是通過高價出售的手段要挾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