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商標撤三是什麽
註冊商標成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稱或者沒有正當理由連續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可以向商標局申請撤銷該註冊商標。商標局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九個月內做出決定。有特護情況需要延長的,經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準,可以延長三個月。
二、具體分析
1.商標撤三並不是說只要被提出就會被撤銷商標權,如果企業有使用商標的使用證據,並非這個證據是符合根本的要求的使用證據,那麽企業的商標還有被保護的機會。“商標撤三”是指商標因連續三年不使用而被撤銷的情況,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均可向商標局遞交撤銷申請。“撤銷註冊商標三年不使用申請”的制定是為了節約商標資源,避免商標的閑置不使用,但是對於商標轉讓的受讓方,壹定要註意商標是否存在這種情況。
2.產品包裝。產品包裝包括商品包裝物、服務用品包裝物或容器等。包裝如果沒有印制生產日期的話,很難作為具體時間內的商標使用證據,因此還需要其它佐證。
3.產品檢驗報告。由由上級質量監督部門、行業協會等權威機構出具的證明商品品質的產品檢驗報告,可以作為直接證據使用。
4.合同。合同、協議是經濟主體參與經濟活動的重要憑證和依據,但是壹定要明確標註商標的具體內容(如名稱和註冊號等),為商標的使用留下有效證據。
5.商標印制證明材料。商標印制的證明材料也是證明商標使用的證據之壹。然而,很多商家只能提供商標的實物,卻無法提供印制的具體時間,因此不能作為有效的證據予以采信。
不過,需要企業註意的是,商標證據也要符合要求,如果企業擅自更改商標,使用的商標與註冊商標不符,那麽這些證據根本就無法幫助企業保護自己的商標權,因此,使用商標也要仔細。
三、降低商標撤三風險的辦法
商標權利人可以在壹定程度上降低商標在“商標撤三”申請中被撤銷的風險:
1.商標權利人在使用商標時,註意及時建立商標使用證據檔案庫,保存多個方面的使用證據,用於維護自身商標的使用和註冊。
2.如註冊商標許可他人使用,建議及時、盡早向國家知識產權局進行商標許可使用備案。該種備案至少可以提示他人註冊商標通過許可形式在進行使用,可以壹定程度上降低被提“撤三”的幾率。
3.針對壹些防禦性商標,即主要是為了擴大保護商標權利人自己的品牌,但不在相關核定使用商品上進行實際使用,商標權利人可選擇在商標註冊即將滿三年時,重新進行防禦商標的註冊。商標管理是壹門精深的學問,商標實踐中不單單會遭遇“商標撤三”,從註冊前期的檢索,到註冊成功監控、變更、續展,壹不小心都會被人鉆了空。然而大部分企業或權利人名下都會有數十甚至上百及千枚商標,實時跟進這些商標的時限絕限、監控相同近似侵權商標需要耗費大量的精力。
四、總結
商標被撤三時,企業要積極應對,不要以為商標使用了就對商標撤三不聞不問,如果企業有證據但是沒有提交,商標仍然會被撤銷,企業的註冊商標就這樣失去是不值得的。壹般來說,如果商標被進行撤銷的話,您就可能是因為對手或者是競爭商家惡意來對該商標進行撤銷註冊。所以在進行使用商標是壹定要發現該商標是否還在註冊期內,如果沒有在註冊期內的話,可以向商標局進行申請,再次進行註冊或者是進行補註冊都是可以的。
法律依據
《商標法》第四十九條第二款
註冊商標成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稱或者沒有正當理由連續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可以向商標局申請撤銷該註冊商標。商標局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九個月內做出決定。有特護情況需要延長的,經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準,可以延長三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