誠信為民是司法部根據黨中央、國務院領導同誌的壹些重要指示精神,結合當前律師工作實際,於2005年提出的壹項重要要求。也是目前律師界正在認真研究和探討的壹個重要課題。《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規範》第八條規定:“律師應當誠實守信,嚴謹審慎,盡職盡責,為委托人提供法律援助。”。俗話說“言出必行”。所謂誠信,就是守信,守信,不欺。誠信是壹個人做人做事的基礎和前提,也是成為壹名優秀律師的首要條件。俗話說,做事,先做人。做壹個優秀的律師,最重要的是先做壹個好人,做壹個正直有道德的人。人無信不立,商無信不興。律師是法律的老師,是為公眾提供法律服務,以維護委托人合法權益為己任的專業人員。在律師行業高度市場化的今天,誠信已經成為律師行業的根本。在律師執業過程中,大部分權利來源於委托人的授權,委托人授權的基礎在於對律師的信任。所以,只有建立在誠實和信任的基礎上,才能贏得客戶的信任,得到客戶的委托。
第二:執著的奉獻
以高度的責任感對待顧客。這壹點非常重要。敬業精神要求我們新執業的律師“小案子不做不做”,做好每壹個案件和法律服務。作為律師,妳應該明白,對於壹個當事人來說,再小的事情,都是大事。只有當他遇到真正無法解決的問題時,他才會想到花錢請律師幫忙。所以要站在當事人的角度看待每壹個案件,樹立高度的責任感。律師在辦案過程中壹定要註意與委托人的溝通,事情進展如何,遇到了什麽困難。律師在想辦法讓委托人了解律師的工作和努力時,要及時與委托人溝通。不要不溝通就做事情,遇到大的障礙再和客戶溝通。那樣的話,客戶會不理解,認為律師不負責任。
第三:專業素質
這是壹個老生常談的話題。大家都知道“專業”是律師執業的根本,但我們現在看到的現實是,很多律師並不真正了解自己的專業,認為我們在學校學的課程就是專業。其實這些和律師在實際業務中所說的相差甚遠。我們需要掌握的是這類業務的特殊規律,獨特的處理方法,頂尖的理論水平,而不是空泛。既然選擇了律師,就有責任達到這個領域所要求的專業水平。只有具備相應的專業知識,才能在這個領域有足夠的話語權。律師如果沒有很高的專業素養,在執業中會出現很多不應該出現的情況。如果他不能以理服人,就會選擇詭辯,甚至脫離實際,情緒化,讓人覺得和他打交道很不安全。所以,壹個優秀的律師要善於發現和確定自己的專業方向,努力成為某個業務領域的專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