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種是生產企業通過各種渠道銷售同壹商標的產品,容易導致不同渠道之間的激烈競爭;
另壹種是生產企業多渠道銷售不同商標的產品。
所謂分銷就是分開賣。可見在銷售的過程中,已經考慮到下家的情況,不是盲目銷售,而是有計劃的銷售,商家有服務終端的概念。配送和批發是相對的,是從管理和規劃的角度對商家的定義。所以“經銷商”,壹般是企業,習慣說自己有服務終端的意識。換句話說,壹個制造商需要找到壹個以上的代理商和經銷商,這就是所謂的分銷。
重要性:
1.通過技術創新保持企業的市場競爭力。
2.營銷渠道體系創造的資源可以彌補廠商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