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為(工業和信息化)中小企業,規模必須符合工信部《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如:工業企業從業人員1000人以上且營業收入4億元以上則不符合認定要求。)
二、營業收入情況
1、上年度營業收入2000萬元以上。
2、企業近兩年營業收入為正增長且年平均增長率達到10%以上。
3、上年度企業營業收入毛利率25%以上或凈資產收益率達10%以上。
4、企業主業突出,主營業務收入占營業收入比重在50%以上。
三、滿足“專、精、特、新”至少壹類專項條件
1、專-專業化條件:企業專註並深耕於產業鏈中某個環節或某個產品,從事特定細分市場,主導產業市場占有率在全國同類產品中名列前十位或全省前三位,主營業務收入占營業收入比重在70%以上,主導產品享有壹定的知名度。
2、精-精細化條件:企業管理規範,取得相關質量管理體系認證等國際國內通行的管理體系認證,產品通過國際國內通行的質量、安全或品質等認證;采用5S現場管理法、卓越績效模式、ERP(企業資源計劃)、CRM(客戶關系管理)、SCM(供應鏈管理)等先進企業管理方式;擁有自主品牌;產品生產執行標準達到國際或國內先進水平(未有標準除外)。
3、特-特色化條件:產品或服務具有獨特性、獨有性、獨家生產的特點,企業掌握獨有的工藝、技術或配方;有效期內的“中華老字號”、馳名商標、省名牌等省級以上稱號。
4、新-新穎化條件:企業具有持續創新能力,並取得明顯成效。獲得1項以上與主要產品相關的發明專利或著作權;或3項以上與主要產品相關的實用新型專利;或主持(參與)制(修)訂相關業務領域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團體標準;或設立博士後工作站,市級(含)以上企業技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