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質檢總局的定義,假冒產品是指使用不真實的廠名、廠址、商標、產品名稱、產品標識等。,使顧客和消費者誤以為該產品是正品。假冒偽劣產品是指質量低劣或喪失性能的產品。假冒偽劣產品是指質量低劣或喪失性能的產品。
此外,該法律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壹百四十條規定,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是指生產者、銷售者在產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銷售金額達到五萬元以上的行為。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的犯罪行為是生產、銷售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