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國《馳名商標認定和管理暫行規定》的規定,企業申請認定馳名商標必須提交以下證明文件:
(1)使用該商標的商品在中國的銷售量及銷售區域;
(2),使用該商標的商品近3年采的主要經濟指標(年產量、銷售額、利潤、市場占有率)及其在中國同行中的排名;
(3)使用該商標的商品在外國(地區)的銷售量及銷售區域;
(4)該商標的廣告發布情況;
(5)該商標最早使用及連續使用的時間;
(6)該商標在中國及外國(地區)的註冊情況;
(7)該商標馳名的其他證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