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形式審查
申請人將申請文件遞交至所羅門群島商標局,由審查官對提交的申請文件、商標圖樣、委托書等文件進行的合法性審查;符合規定的,將授予申請日和申請號。
2、檢索報告
內協局自行對在先註冊或申請的所羅門群島商標是行檢索並出具檢索報告,並出具檢索報告。申請人將在商標獲準公告前收到上述檢索報告,並決定是否安排商標公告。
3、實質審查
內協局審所羅門群島商標申請時,只對其可註冊性(即顯著性),也稱絕對理由,進行審查,不進行相對理由的審查,也就是不會引證在先權利駁回申請。
4、公告
經審查,審查官認為商標申請可以被接受後,便會在所羅門群島官方商標公告上刊登公告,自公告日3個月為異議期。
5、註冊核準
經異議被裁定可以註冊的商標,或經公告沒有異議的商標將獲準註冊並下發註冊證。整個順利的申請過程( 如果沒有駁回、異議等情況出現) 大概需要36-48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