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在申請商標時,使用不會涉及版權糾紛的普通字體,例如宋體、黑體、仿宋、隸書、楷書等。
這些字體在我們安裝系統的時候是電腦自帶的,也就是字體的使用權已經隨著電腦和操作系統給予用戶了,再用就不算侵權。
二、司法對於字體的規定
其實,雖然法院大多數會支持版權方的訴求,但是司法界對於商標字體的版權保護並沒有明確、壹致的結論。有的案件中,法院認為“字庫字體具有壹定的獨創性,符合我國著作權法規定的美術作品的要求,可以進行整體性保護;但對於字庫中的單字,不能作為美術作品給予權利保護”。可是到了另外的判決裏,另壹個法院又認為“單字也是美術作品,理應受到保護”。
即便如此,為了避免不必要的糾紛,還是要建議企業要不就花點錢請壹個靠譜的設計師,或者就幹脆使用黑體、宋體等字體。如果收到了版權的停止使用通知,也可以采取換壹種與原來商標字體近似度差距較大的字體進行商標使用。如果選擇更換,企業最好重新以新的商標標識進行新的商標註冊申請。現在來壹品標局,商標雙享註冊,花壹次錢,享2次註冊服務,讓商標註冊不再是難題。
三、什麽字體會商標侵權
我們在電腦中常常看到像方正、漢義等字體,都屬於自創字體。在我國,字庫是受法律保護的,如果要使用,必須向版權方付費。如果妳在註冊商標時壹聲不吭的將這些字體拿去使用,並且這個商標還成了有壹定影響力的商標,那麽很有可能會被對方收集證據,然後收到版權方的通知,要去妳停止使用或是向其付費。
法院判決的時候,會根據這個字體在妳的使用過程中是否產生了商業價值而判定。比如妳用了這個字體讓妳的品牌看起來更加美觀了,直接或者間接帶動了相當的商業利益。這時候字體商就有權從妳的獲利中抽取壹部分利潤。通常都是版權方會先私下協商的,然後對方拒絕付費,就會走法律程序。
根據法律規定,判斷商標性使用的標識是否侵犯另壹註冊商標專用權的標準主要有兩點:
壹是判斷註冊商標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務類別是否與被控侵權標識使用的商品或服務相同或類似,假如兩者既不相同也不近似,即可認為不構成侵權(馳名商標跨類別保護情況除外);
二是在兩者使用商品或服務構成相同或類似後,需要進壹步判斷兩個商標本身是否相同或近似,以及是否存在混淆的可能性,從而判斷侵權與否。
綜合上面所說的,商標侵權壹般是針對於對他人自創的作品而拿來使用會產生法律的責任,但對於字體壹般沒有多大的限制性,只要是屬於普通的,都可以使用的字體都是沒有侵權的糾紛,而且我國對於字體也是沒有任何的法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