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商品或服務)不規範的,應按規範的名稱申報。在更正回復中直接填寫商品或服務的正確類別和標準化名稱。
3.“(商品或服務)不屬於此類,應刪除”。可以直接在更正回復中寫“同意刪除”;也可以用其他項目代替,但不能超出第壹次申請的範圍。
4.“申報類別應改為XX類別”。直接在補充文字裏寫“改XX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