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商標法第四條及商標法實施條例第十三條的規定,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對其商品或者服務需要取得商標專用權的,應當向商標局申請商標註冊。商標註冊用商品和服務國際分類***有45個類別,其中商品34個類別、服務11個類別。指定使用在商品上的商標為商品商標,指定使用在服務上的商標為服務商標。
商標是商品的生產者、經營者在其生產、制造、加工、揀選或者經銷的商品上或者服務的提供者在其提供的服務上采用的,用於區別商品或服務來源的,由文字、圖形、字母、數字、三維標誌、聲音、顏色組合,或上述要素的組合,具有顯著特征的標誌,是現代經濟的產物。在商業領域而言,商標包括文字、圖形、字母、數字、三維標誌和顏色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組合,均可作為商標申請註冊。經國家核準註冊的商標為“註冊商標”,受法律保護。商標通過確保商標註冊人享有用以標明商品或服務,或者許可他人使用以獲取報酬的專用權,而使商標註冊人受到保護。
壹、辦理途徑
申請註冊商品商標或服務商標有兩條途徑:
(壹)委托在商標局備案的商標代理機構辦理。
(二)申請人直接到商標大廳辦理。
二、商標註冊申請手續
辦理商標註冊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文件:
(壹)《商標註冊申請書》
(二)申請人身份證明文件復印件
(三)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應當提交《商標代理委托書》。
(四)直接辦理有經辦人的,應當提交經辦人身份證件復印件。
(五)商標圖樣
(六)要求優先權的,應當提交書面聲明,並同時提交或在申請之日起三個月內提交優先權證明文件,包括原件和完整的中文譯文。未書面聲明或申請/展出國家/地區、申請/展出日期、申請號欄目填寫不完整的,視為未要求優先權。逾期未提交或未完整提交優先權證明文件的,或證明文件不足以證明其享有優先權的,優先權無效。
(七)將他人肖像作為商標圖樣進行註冊申請的,應當予以說明,並附送肖像人的授權書。授權書應包括作為商標圖樣申請的肖像人肖像。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將他人肖像作為商標圖樣進行註冊申請,肖像人已死亡的,應附送申請人有權處置該肖像的證明文件,證明文件應包括作為商標圖樣申請的肖像人肖像。
自然人將自己的肖像作為商標圖樣進行註冊申請的,應當予以說明,不須附送授權書。
(八)申請人提交的各種證件、證明文件和證據材料是外文的,應當附送中文譯文;未附送的,視為未提交該證件、證明文件或者證據材料。
(九)國內大陸地區自然人辦理商標註冊申請的,除按照有關規定提交《商標註冊申請書》、商標圖樣等材料外,還應當註意符合《自然人辦理商標註冊申請註意事項》的相關要求。
三、申請主體
1.申請人為個體工商戶的,可以以其《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登記的字號作為申請人名義提出商標註冊申請,也可以以執照上登記的負責人名義提出商標註冊申請。以負責人名義提出申請時應提交以下材料的復印件:
⑴負責人的身份證;
⑵營業執照。
2.申請人為農村承包經營戶的,可以以其承包合同簽約人的名義提出商標註冊申請,申請時應提交以下材料的復印件:
⑴簽約人身份證
⑵承包合同。
3.其他依法獲準從事經營活動的自然人,可以以其在有關行政主管機關頒發的登記文件中登載的經營者名義提出商標註冊申請,申請時應提交以下材料的復印件:
⑴經營者的身份證;
⑵有關行政主管機關頒發的登記文件。
4.申請人為農村承包經營戶的,提出商標註冊申請的商品和服務範圍,應當以其自營的農副產品為限;申請人為除個體工商戶或農村承包經營戶之外的其他依法獲準從事經營活動的自然人的,應當以其在有關登記文件核準的經營範圍為限。
5.對於不符合《商標法》第四條規定的商標註冊申請,商標局將不予受理。
(十)為申請商標註冊所申報的事項和所提供的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完整。
以欺騙手段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註冊的,由商標局宣告該註冊商標無效;其他單位或者個人可以請求商標評審委員會宣告該註冊商標無效。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