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長的的名字元素自然就多,記憶難度自然就大。短名字的典範比如勁牌公司的“勁”酒,商標名“勁”簡單幹脆,而且很好的詮釋了產品特征。還有兩個字的比如“色計”,用做情趣用品是不是覺得很貼切呢?即簡短,又含義豐富。還有比如那些好記的外國品牌,“寶馬”、“奔馳”這些外國品牌在進入中國市場的時候都十分註重品牌名稱的選擇。
當然也有長名字的商標也比較好記的,比如做鴨肉食品的品牌“叫個鴨子”等等,這樣的商標現在再申請估計是不會通過了,這個算是撿漏。因此,壹般的商標名稱不宜過長,比如阿裏巴巴註冊的“金品誠企贏信任·促成交”商標,這個商標看壹眼幾乎沒人能夠記住,這樣的商標,阿裏還有“親心見面才是親有心就是愛”等等。
二是要順口,不是臆造和生搬硬套的詞匯
商標名稱是否順口,是能否產生記憶的第壹要素。前面提到的汽車品牌奔馳、寶馬這些容易產生記憶,是因為順口,含義好。
例如,我們再來看壹個大家眾所知的“Uber”,這個U來自德語,讀“汙”,所以其實它的正確發音是“汙步兒”,進入中國後取名叫做“優步”,“優步”和“汙步”壹字之差,高下立見。想必大家壹定還記得當初雷軍說出的那句:“在風口上豬也能飛起來!”的經典言論,但是妳怎麽也想不到的是,小米公司居然註冊了壹個叫做“風豬”的商標,註冊商標的類別還是飲料、啤酒等等。
流行的詞匯,含義生澀,熱度壹過便會變得毫無價值,還有比如“城會玩”、“不明覺厲”、“喜大普奔”等等。最為常見的臆造詞匯往往出自國外品牌的中文翻譯,以及國內壹些企業盲目追求所謂“歐美日韓風”所臆造出來的不知所謂的商標名稱。
三是要簡單,盡量不要用復雜的圖形組合和生僻字
這壹點我想不用我多說,這是壹個最基本的原則,復雜的組合無法辨識,也無法產生明確的記憶。生僻字就更加不用說,有個商標名稱叫做“羴犇”,我想問壹下有幾個人能夠完整的讀出這兩個字來?
如果說這個還不算生僻的話,那麽“龑”這個商標名稱妳認識嗎?取個只有妳自己認識的商標名稱真的好嗎?到底還想不想好好的賣產品了呢?好不容易妳的產品被別人買回去了,別人問起妳買了個什麽品牌的東西啊?這個消費者被人壹問就蒙圈了,商標名稱不認識啊,這畫面實在是太有感了,不敢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