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報還是不舉報商標侵權
這個問題可以由當事人自己決定。法律沒有規定商標侵權行為發現後必須舉報,即使不舉報也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商標侵權可向市工商局商標管理處或工商分局商標廣告合同管理科投訴,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訴。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提出請求的,應當出具書面請求。請求書應當寫明請求的事由、請求的法律依據、請求人的姓名和地址、侵權人的名稱和侵權行為發生的地點。外國人或者外國企業應當委托具有對外代理權的商標代理機構。商標侵權投訴應提交以下書面材料:(1)投訴。列出被投訴人、被投訴人的地址、侵權事實、投訴要求、法律依據,以及投訴人的姓名、地址、聯系電話、投訴日期和代理人的相關文件。(2)營業執照。提交復印件的,由原發證機關加蓋公章。(3)商標註冊證。提交復印件的,須加蓋商標所有人所在地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公章。(4)侵權證據,包括侵權物品、商標、相關票據或照片等。但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投訴不予受理:(1)被投訴人不明。(二)涉嫌侵權的事實不清。(3)提供的投訴文件不完整,超過三天仍未完成的。(4)超出本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區域管轄的。(五)投訴人就同壹事實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