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 * *這個詞不能作為商標使用
首先,在李佳琪的直播中,有貨賣口紅等產品的投入很大,印象最深的無非是李佳琪用略帶磁性的聲音說出的那句話?我的天啊。這太美了!?然後呢。我的天啊。買吧!買吧!?這些流行語確實給直播帶來了很多樂趣和色彩,讓它不那麽嚴肅。然而,李佳琪申請了什麽呢?我的天啊。買吧!?語音商標也被否決了,但為什麽大家都陸續知道了?我的天啊。?屬於大眾* * *詞匯,是通用語言。這種公眾* * *詞匯不能註冊為商標。
第二,帶有宗教色彩的文字、圖形不能用作商標
當然,除了公字不能作為商標之外,還有壹個原因是因為?我的天啊。其中?上帝?字面翻譯為上帝或神,壹般指宗教信仰中的最高者。比如耶穌。這類詞匯涉及到壹定的宗教元素,也不能作為商標。我國《商標法》明確規定,涉及或者代表宗教信仰的文字、圖形不能作為商標使用。比如神、佛、耶穌、神或者宗教神話人物都不能作為商標使用。所以這是李佳琪商標被歸還的第二個原因。
第三,突顯的存在是不可避免的
盡管說?我的天啊。大家都知道我們在日常生活或者聊天中會用到壹兩次,但是如果放大來看,天啊?它屬於英語詞匯,但也可以用在世界各地的通用語言中。如果妳想用這樣的詞匯來代表自己,妳做不到。只是這是他在李佳琪直播中的口頭禪。如果申請成功,將來人們壹定會在日常生活中使用?我的天啊。文字或者語言,如果妳說別人侵權?所以缺乏意義,也有不良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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