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在先權利是商標法術語,是指在註冊商標申請人提出註冊商標申請之前,他人已經取得或者享有並受法律保護的權利。
3.受《商標法》保護的在先權利是指在商標申請註冊之前已經存在並且合法有效的權利。同時,不同主體在同壹天同壹種類似商品上申請相同的近似商標,或者以不正當手段申請註冊他人最先使用並具有壹定影響的商標時,商標法也對最先使用的商標給予保護。
擴展數據:
在先權利的證明最終是基於企業能夠提供的有力證據。因此,為了保護自己的權利,企業在申請商標或專利時,最好提前進行版權登記,或者使用論文和證人,以更多的證據來說明其在先權利。
參考資料:
搜狗百科-在先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