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形資產包括以下這些:
(壹)專利權
專利權是指專利發明人經過專利申請獲得批準,從而得到法律保護的對某壹產品的設計、造型、配方、結構、制造工藝或程序等擁有的專門權利。
(二)非專利技術
非專利技術是指專利權未經申請的沒有公開的專門技術、工藝規程、經驗和產品設計等。非專利技術因為未經法定機關按法律程序批準和認可,所以不受法律保護。
(三)商標權
商標權是商標所有者將某類指定的產品或商品上使用的特定名稱或圖案即商標,依法註冊登記後,取得的受法律保護的獨家使用權利。商標是用來辨認特定商品和勞務的標記,代表著企業的壹種信譽,從而具有相應的經濟價值。根據我國商標法規定,註冊商標的有效期限為10年,期滿可依法延長。
(四)著作權
著作權又稱版權,指作者對其創作的文學、科學和藝術作品依法享有的某些特殊權利。著作權包括兩方面的權利,即精神權利(人身權利)和經濟權利(財產權利)。前者指作品署名、發表作品、確認作者身份、保護作品的完整性、修改已經發表的作品等權利,包括發表權、署名權、修改權和保護作品完整權;後者指以出版、表演、廣播、展覽、錄制唱片、攝制影片等方式使用作品以及因授權他人使用作品而獲得經濟利益的權利。
(五)土地使用權
土地使用權是某壹企業按照法律規定所取得的在壹定時期對國有土地進行開發、利用和經營的權利。在我國,根據法律規定,在我國境內的土地都屬於國家或集體所有,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買賣、出租或非法轉讓。國家和集體可以依照法定程序對土地使用權實行有償出讓,企業也可以依照法定程序取得土地使用權,或將已取得的土地使用權依法轉讓。企業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方式大致有:劃撥取得、外購取得、投資者投入取得等。
(六)特許權
特許權,又稱特許經營權、專營權,是指企業在某壹地區經營或銷售某種特定商品的權利或是壹家企業接受另壹家企業使用其商標、商號、秘密技術等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