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國外購買專利使用權5年,需要繳納境外企業所得稅嗎?
& ltp & gt答:企業所得稅法第三條第三款規定,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沒有機構、場所,或者雖有機構、場所,但其所得與其機構、場所沒有實際聯系的,應當就其來源於中國境內的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 lt/p & gt;& ltp & gt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七條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三條所說的來源於中國境內、境外的所得,應當按照下列原則確定:/p & gt;& ltp & gt(五)利息、租金、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按照承擔或者支付所得的企業、事業單位或者場所所在地確定,或者按照承擔或者支付所得的個人住所地確定;& lt/p & gt;& ltp & gt第二十條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六條第(七)項所說的特許權使用費收入,是指企業提供專利權、非專利技術、商標權、著作權以及其他特許權的使用權取得的收入。& lt/p & gt;& ltp & gt特許權使用費收入,按照合同約定的特許權受讓人支付特許權使用費的日期確認收入的實現。& lt/p & gt;& ltp & gt根據上述規定,境外企業將其技術專利的所有權轉讓給中國,不屬於從中國取得的所得,原則上不繳納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但如果上述購買的是境外企業的技術使用權,則應在中國繳納所得稅。& lt/p & g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