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必須申請商標註冊,未經核準註冊的,不得在市場銷售,否則,應當責令限期申請註冊,違法經營額五萬元以上的,可以相應的罰款;
2、未註冊商標冒充註冊商標使用的,應當予以制止,限期改正,可以予以通報,並處相應罰款;
3、未註冊商標的其他相關法律。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商標法》第六條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須使用註冊商標的商品,必須申請商標註冊,未經核準註冊的,不得在市場銷售。
第五十壹條
違反本法第六條規定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限期申請註冊,違法經營額五萬元以上的,可以處違法經營額百分之二十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經營額或者違法經營額不足五萬元的,可以處壹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五十二條
將未註冊商標冒充註冊商標使用的,或者使用未註冊商標違反本法第十條規定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予以制止,限期改正,並可以予以通報,違法經營額五萬元以上的,可以處違法經營額百分之二十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經營額或者違法經營額不足五萬元的,可以處壹萬元以下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