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註冊申請駁回通知發文意思就是註冊的商標沒有通過審核,被駁回。
商標駁回是指申請註冊的商標經商標局審查有違商標法不予註冊,申請人對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商標局的駁回理由和法律依據不服,可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對原案的復查審議。
駁回類型
駁回是商標註冊申請過程中壹種常見的審查結果,通常有違反禁止性規定的駁回、商標不具顯著性的駁回、與在先商標權(指在先申請或在先註冊)相沖突的駁回等幾種類型:
1.商標局駁回商標註冊申請;
2.商標局駁回註冊商標轉讓申請;
3.商標局駁回註冊商標續展申請;
4.商標局異議裁定;
5.商標局撤銷註冊商標;
6.商標局撤銷註冊不當商標;
解決方案
申請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對原案的復查審議,進行駁回復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