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不到的,因為商標存在商標近似。1、根據《中華人民***和國商標法》第三十條規定:申請註冊的商標,凡不符合本法有關規定或者同他人在同壹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已經註冊的或者初步審定的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標局駁回申請,不予公告。2、按妳說的情況及法律的規定,妳想申請與已經註冊的商標相同或者相近的商標,商標局會駁回妳的申請,同時也不予公告。第八條任何能夠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商品與他人的商品區別開的標誌,包括文字、圖形、字母、數字、三維標誌、顏色組合和聲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組合,均可以作為商標申請註冊。第九條申請註冊的商標,應當有顯著特征,便於識別,並不得與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權利相沖突。商標註冊人有權標明“註冊商標”或者註冊標記。第五十七條有下列行為之壹的,均屬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壹)未經商標註冊人的許可,在同壹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的;(二)未經商標註冊人的許可,在同壹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圖形文字組合商標的近似判斷方法:圖形文字組合商標有下列情形之壹,足以造成相關公眾混淆、誤認的,可以認定為近似商標:(1)商標整體近似的;(2)商標字相同或者近似的;(3)商標文字不同,但圖形相同或者近似的;(4)可以判定為近似組合商標的其他情形.